基本介紹
宣統三年(1911),赴廣州參加3月29日攻打省督署的“黃花崗”之役,失敗後回家,在家鄉繼續進行革命活動,發展革命黨人。後聞革命軍攻打潮安,他率百多人前往,與拳師黃喜祥等組成“敢死隊”,趁天黑以人梯越牆入城,攻克潮州府城。隨後率部攻打和接收粵北和廣州周圍各縣,任東(莞)、增(城)綏靖公署主任。
民國3年(1914),調回五華,任縣專審員,清理積案300多宗,釋放無辜入獄冤民百餘人。後又調任三水縣推事、海豐縣推事檢察。他辦事公正,人民特贈給“情法俱平”旌匾。
民國13年(1924),粵軍第二師在香山縣將獨立營擴為新編團,他任葉劍英新編團的募兵處長,親赴廣州策動滇軍300多人參加該團,因事泄被滇軍扣押,受折磨一個多月,至葉劍英團長率部入廣州打敗滇軍才被釋放。
發生“四·一二”事變後,古公魯目睹孫中山“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政策被破壞,與他入伍從戎拯救人民的意願相違,即毅然去職回鄉。8月,經古大存幫助,投入農民運動,並捐獻1500銀元、糧1萬多斤、長槍10多支和子彈1000多發,擴充農民武裝。年底,被任命為五華縣行動總指揮。
民國17年(1928)春,國民黨軍黃旭初師駐守五華“剿共”時,派兵進攻梅林,將古公魯的家焚掠一空,並懸賞萬元通緝古公魯。他即與古大存、古連等轉入八鄉山建立根據地。同年,他參加了中國共產黨,成為古大存的得力助手,他和古大存、古宜權被任命為東江軍事委員會委員。兩年後,中國工農紅軍第十一軍成立後,古公魯任軍部軍需處處長,隨軍三打潮安,轉戰五華、豐順、梅縣、普寧各縣。他為解決部隊給養、軍械和藥物,立下顯赫功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