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作業區

口岸作業區

口岸作業區是沿海(江、邊)口岸在內陸地區的延伸,是依託信息網路對接和現有的交通基礎設施,在遠離沿海(邊、江和航空)口岸的地區布局設立的基本具有沿海(邊、江和航空)口岸報關、報檢、訂艙(車、船、箱)、裝(拆)箱、簽發提單、結匯、進口清關等口岸功能的公共平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口岸作業區
  • 概論:沿海口岸在內陸地區的延伸
  • 分類:水運口岸作業區和陸路口岸作業區
  • 源起:產生於國家對二類口岸進行整頓
概念,源起,發展,背景,目的,作用和結果,

概念

口岸作業區是沿海(江、邊)口岸在內陸地區的延伸,是依託信息網路對接和現有的交通基礎設施,在遠離沿海(邊、江和航空)口岸的地區布局設立的基本具有沿海(邊、江和航空)口岸報關、報檢、訂艙(車、船、箱)、裝(拆)箱、簽發提單、結匯、進口清關等口岸功能的公共平台。口岸作業區有水運口岸作業區和陸路(含鐵路、公路)口岸作業區兩種形式。
口岸作業區

源起

口岸作業區這一概念產生於國家對二類口岸進行整頓,內陸地區如何加強監管又方便進出的歷史條件,正式提出口岸作業區概念源於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根據《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中部地區“要增加口岸作業區”。

發展

在2010年上海與中部六省口岸大通關第五次聯席會議上,上海與中部六省共同提出“上海將利用自身優勢與中部地區一道致力於發展口岸作業區,共同規範口岸作業區的建設與管理”。
口岸作業區與二類口岸、無水港、海關監管區的區別

背景

“二類口岸”是歷史的產物。14號文即使有什麼不符合程式的問題,地方政府審批的二類口岸不復存在已成事實,從中部地區口岸發展看,地方政府已沒有了繼續建設、發展的可靠依據;另外,在國家明確了新的口岸分類後,此二類口岸已非彼二類口岸,內陸地區再使用二類口岸的名稱容易造成概念上混淆;“無水港”,則是以港口為背景的交通設施,因此其建設是以港口功能為主,建設初期一般都缺乏口岸元素的有效支持;“海關監管區”則是國家行政管理要求實施對某一區域進行監管,其背景是國家執法管理需要。

目的

“二類口岸”由於國家政策發生變化後,其存在雖然是堅持省政府審批,要求發展,但實際價值只是維持,缺乏發展的動力,其最終目的難以實現;“無水港”的目的大多數是服從於某一港口的戰略規劃,為拓展內陸經濟腹地為目的,尤其是港口為背景的情況下,其服務方向主要是某一港口,因而極易造成口岸物流的單一流向和形成平台的壟斷;“海關監管區”建設一般都是某個企業(包括運輸企業)的特殊需求向海關提出申請投資建設的,從調研的情況看也有海關引進某個企業投資建設的,如泰州的海關監管點(對外報導仍是二類口岸)。海關監管區的目的從海關的職責和總署171號令來看,重點是是代表國家在這個區域內,利用查驗、企業監管、統計、緝私、信息、調查等手段對進出口貨物進行有效監管;“口岸作業區”的目的是整合所有資源形成合力,搭建公共平台,為全部進出口企業服務,通過有效組織,形成物流,又通過系統工程來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運輸成本,為當地的整體開放型經濟服務。

作用和結果

從江西省的情況看,上述做法的結果都不盡相同,原“二類口岸”的提法基本上在江西省沒有立足之地,因為不符合國家對口岸管理的新精神,有“名不正言不順”之感,新建二類口岸的依據不足,得不到政府的支持而難以發展;“無水港”由於港口自身發展策略的原因,作用於地方經濟的作用不同,發展緩慢,如我省的鷹潭銅拆解園(無水港),只對進口廢七類服務,其它服務則基本沒有發生,還有的“無水港”,雖然在海關等口岸執法管理機構大力支持下注入了部分口岸元素,但建成後,對當地經濟發展作用面窄,沒有明顯的起到全地區降低整體成本、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海關監管場所”在江西省沒有獨立的實踐意義,因為絕大部分的海關“貨棧類”監管場所同時又是口岸作業區,單獨設立的海關“貨棧類”監管場所,只具有個案意義。“口岸作業區”已在江西省大面積使用,全省已建成9個鐵、公、水各類口岸作業區,最成功的是南昌白水湖國際貨櫃碼頭水運口岸作業區,沿海口岸的功能在這個口岸作業區基本實現,企業界反映在這裡享受的好處基本與沿海口岸一樣,這個口岸作業區的運量從長期徘徊在6000標箱,到2009年突破5萬重標箱,我們已在海關等單位的配合下對其它口岸作業區進行升級改造。
具體考察以上做法,除了沿用“二類口岸”的做法以外,後續監管點(監管區域)、無水港、口岸作業區三種做法之間有著一定的存在關係:即是口岸作業區的一定是後續監管點,但後續監管點不一定是口岸作業區,是“無水港”的可以是後續監管點,也可以不是後續監管點,就像沿海雖然有數千個港口(僅漁港就有1044個),是口岸的港口則只有不到10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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