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叢尼勒姓
- 外文名:ㄘㄨㄥˊ ㄋㄧˊ ㄌㄜ
- 相關文獻:《長白山先民傳》
- 時間:公元16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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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叢尼勒[叢尼勒、孔尼喇,讀音作cóng ní lè(ㄘㄨㄥˊ ㄋㄧˊ ㄌㄜˋ),滿語為“Congnil”]
姓氏淵源
清朝中葉以後,滿族叢尼勒氏多冠漢姓為叢氏、孔氏等,世代相傳至今。
遷徙分布
叢尼勒氏是一個典型的滿族姓氏,歷史悠久,但今已很少稱呼使用,多漢化為叢氏、孔氏等,多以遼東、東寧為郡望。
郡望堂號
郡望
東寧縣:舊稱東寧廳,土名三岔口,清朝末期設治,以其地居寧古塔東部而得名。清朝時期屬寧古塔副都統轄區。清光緒七年(公元1881年),寧古塔副都統派員於三岔口地方設招墾局,招民墾荒。清光緒十五年(公元1889年),將招墾局改為招墾總局。清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3年)農曆12月13日,清廷批准,撤銷招墾總局,於三岔口地方設定綏芬廳。清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農曆4月15日批准,將綏芬廳升改綏芬府,移駐寧古塔城,另於三岔口設定東寧廳,隸屬吉林省東南路道。
中華民國成立後,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3月,將東寧廳改為東寧縣,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6月隸屬吉林省延吉道。民國十八年(公元1929年)2月,撤銷道區,由吉林省直轄,時為三等縣。東北淪陷後,初隸吉林省,民國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12月改隸偽滿濱江省,民國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7月劃歸偽滿牡丹江省管轄。民國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6月1日,將東寧縣北部和穆稜縣細鱗河地區劃出,設定綏陽縣(縣政府駐綏陽鎮),同時將東寧縣城移至小城子,改為東寧街。民國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10月後,先後改隸偽滿的東滿總省和東滿省。
民國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初隸綏寧省,後改隸牡丹江專區,再改隸牡丹江省。民國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7月,劃歸松江省管轄。同年1 0月4日,松江省政府決定,撤銷綏陽縣,併入東寧縣,縣政府移駐綏芬河鎮。1952年4月28日,松江省政府批准,將東寧縣政府遷回東寧鎮。1954年8月,松、黑兩省合併後,劃歸黑龍江省管轄。1956年3月,劃歸新設立的牡丹江專區,1967年改為牡丹江地區)。1975年8月15日,國務院批准,將綏芬河鎮劃出改設綏芬河市。
1983年9月3日,撤銷牡丹江地區,改由牡丹江市領導。1992年,東寧縣位於黑龍江省東南部,東與俄羅斯分界,國界線長一百七十九公里;南、西南與吉林省琿春市、汪清縣接壤;西、北與穆稜縣毗連,綏芬河市夾在東北境中部。全境南北長一百五十六公里,東西寬七十五公里半,總面積七千五百二十九平方公里,共轄六鎮、四鄉。
遼東郡:在中國歷史上,“遼東”這個稱謂有四重意思:
①郡、國名,戰國時期燕國置郡,洽所在襄平(今遼寧遼陽),其時轄地在今遼寧省大凌河以東一帶地區;西晉時期曾改稱遼東國;十六國時期的後燕國末期,其地歸入東海郡;北燕時期又復置遼東郡於今遼寧省西部一帶地區;北齊時期廢黜;到東漢安帝時分遼東、遼西兩郡地置遼東屬國都尉,治所在昌黎(今義縣),其時轄地在今遼寧省西部大凌河中下游一帶;三國時期的曹魏改為昌黎郡。
②都司名,明朝洪武四年(辛亥,公元1371年)置定遼都衛,明朝洪武八年(乙卯,公元1375年)改為遼東都司,治所在定遼中衛(今遼寧遼陽),其時轄地為今遼寧省大部地區;自明正統後期因兀良哈諸族南移,漸失遼河套(今遼河中游兩岸地);從明朝天啟元年~崇禎十五年(公元1621~1642年)期間,全境為後金(清)所並。
③軍鎮名,明朝“九邊”之一,相當於遼東都司的轄境,主要是鎮守總兵官駐廣寧(今遼寧北鎮),明朝隆慶元年(丁卯,公元1567年)後冬季則移駐遼陽(今遼寧遼陽);明朝末期廢黜。④地區名,泛指遼河以東地區。
堂號
遼東堂:以望立堂。
東寧堂:以望立堂。
歷史名人
叢尼勒·德恆:(生卒年待考),滿族;滿洲鑲黃旗人,吉林駐防。著名清朝將領。清鹹豐三年(太平天國三年,公元1853年),太平天國開始定都於天京(今江蘇南京),叢尼勒·德恆隨軍鎮壓太平天國運動有功,鹹豐皇帝特賞藍翎頂戴。
註:
清朝時期,官員頂戴花翎中的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並不是用藍孔雀的尾羽,而是以染成藍色的鶡鳥羽毛所作成的。鶡鳥,即鶡旦鳥,俗名寒號蟲、褐馬雞,是中國特產的稀有珍禽,拉丁文為Crossoptilonmantchuricum,屬雉科,體羽大部分褐黑色,眼周裸出呈紅色,頦和上喉色白,耳羽亦白,並向後延長形成角狀,腰羽和尾上覆羽以及尾羽的基部為銀白色,世界上僅見於中國山西省北部、河北省北部及西北部山地。本書作者1982年在山西考察時,僅剩七隻,如今經國家大力保護,竭力繁殖,全世界大約已有四十餘只野生鶡鳥,比大熊貓珍貴得多。
鶡鳥的生性就是好勇鬥狠,且不懼其它動物,一旦斗上便至死不卻。在戰國時期,古人便以鶡尾羽毛來代表勇敢,趙武靈王就曾用其來嘉獎英勇的武士,“以鶡尾,豎左右為鶡冠。”在滿清時期的滿族人看來,軍人、武士們能在帽冠上插鶡翎,便極能顯示其人的英勇,因此被滿清政府專門用來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們享戴,也特別用來賜予那些建有特殊軍功的低級軍官,以示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