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義務

受教育義務,為了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的改善,每個公民都有接受文化、科學、品德、體育等方面的教育訓練的義務,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義務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受教育義務
  • 出處:《中華法學大辭典 法理學卷》
  • 定義:為了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的改善,每個公民都有接受文化、科學、品德、體育等方面的教育訓練的義務,是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義務之一
公民受教育,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文化科學水平,並不是公民個人的私事,而是有關社會發展、國家前途、民族命運的大事。因此,法律規定受教育義務,是對公民的約束和要求,帶有強制性。中國公民的受教育義務,包括適齡兒童初等教育,也包括成年勞動者接受適當形式的教育和培訓以及公民接受勞動就業訓練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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