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法乎上

取法乎上

取法乎上,詞目,出自唐太宗帝范》卷四:“取法於上,僅得為中,取法於中,故為其下。” ②南宋詩論家嚴羽滄浪詩話》:“學其上,僅得其中;學其中,斯為下矣。”③《孫子兵法》:“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取法乎上
  • 讀音:qǔ fǎ hū shàng
  • 釋義:指效法於精湛、高超的學識技藝等
  • 出處:①唐太宗帝范》卷四
  • 用法:作賓語、定語,用於處事。
釋義,出處,用法,示例,

釋義

取法:效法。指效法於精湛、高超的學識、技藝等,常與“僅得其中”連用,意謂效法上等的,也只能得到中等的,即做事要高標準嚴要求。

出處

唐太宗帝范》卷四:“取法於上,僅得為中,取法於中,故為其下。” ②南宋詩論家嚴羽滄浪詩話》:“學其上,僅得其中;學其中,斯為下矣。”

用法

作賓語、定語,用於處事。

示例

①清·袁枚《小倉山房尺牘》卷一百二十九:“詩宗韓、杜、蘇三家,自是取法乎上之意。”②清·李漁凰求鳳·籌婚》:“古語說得好,取法乎上,僅得乎中,要選第一等的才郎,到其間只好得箇中平之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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