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自然資源約束和生態環境惡化的壓力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深層次的矛盾,成為中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嚴重障礙。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第十二個五年發展綱要提出,要發展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2012年,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檔案,要求各級地方政府要嚴控用水總量、用水效率和排污總量。節約用水和實現污水零排放將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對實現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意義,也是社會發展的永恆主題。因此,制定了《取水定額—第48部分:維綸產品》(GB/T 18916.48-2020)。
編制進程
2018年10月15日,國家標準計畫《取水定額—第48部分:維綸產品》(20181850-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442(全國節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9年2月,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接到標準的編制任務後,立即組織成立了以維綸專業委員會、發展部為主及部分典型企業、行業專家共同組成標準編制小組,落實標準編制工作。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產業部為工作領導機構,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為標準編制實施機構。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中國紡織經濟研究中心等為參編單位參與標準的編制工作,負責編制《取水定額—第48部分:維綸產品》。
為了按照檔案要求,保質保量的完成編制工作,編制小組首先通過各種途徑,收集並學習了有關檔案及資料:《工業企業產品取水定額編制通則》(GB/T 18820)、《工業用水節水術語》(GB/T21534-2008)、《企業水平衡與測試通則》(GB/T12452-2008)、《化學纖維概論(第二版)中國紡織出版社》、《化纖白皮書—中國化纖行業發展與環境保護》(2017年版)、《化纖工業十三五發展指導意見》、《合成纖維製造業(維綸)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等相關檔案。
材料調研:2019年2月,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向維綸纖維生產企業下發了《關於做好<取水定額—第48部分:維綸產品>國家標準制定和開展維綸行業取用水情況調查工作的通知》,向各地維綸生產企業了解產品、工藝和取、用水情況,聚乙烯醇共收到6家企業數據反饋,聚乙烯醇高強高模纖維共收到6家企業數據反饋,聚乙烯醇水溶纖維共收到5家企業的數據反饋,三個維綸產品數據反饋企業的產能約占全行業的 80%以上。
實地調研:2019年2月-3月,編制組組織開展了維綸產品取水量的調研,調研工作得到了9企業的積極配合,包括中國石化集團重慶川維化工有限公司、安徽皖維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巢湖)、中國石化長城能源化工(寧夏)有限公司、內蒙古雙欣環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大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維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蒙維)、上海全宇生物科技遂平有限公司、永安寶華林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福建福維股份有限公司9家企業聚乙烯醇、聚乙烯醇高強高模纖維、聚乙烯醇水溶纖維占全行業產能的80%以上。編制小組收集、篩選、匯總了大量信息資料。通過實地調研,我們了解到維綸產品的取水定額值與產品規格、品種、裝備水平自然條件等均有關係。經反覆修改形成了《取水定額—第48部分:維綸產品》初稿。
該標準在廣泛收集中國國內水資源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技術導則、標準等文獻,選擇典型企業開展系統深入地實地調研,結合中國維綸行業用水的現狀,針對行業取水量因地區條件、設備水平存在的差異問題,進行全面系統研究的基礎上,完成了該標準初稿框架的撰寫。
2019年3月20日,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組織企業及行業專家十餘人,在安徽巢湖(皖維集團所在地)召開了標準初稿討論會,並提出修改意見。
2019年4月2日,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組織企業及行業專家十餘人,在北京召開了標準初稿研討會,並提出了修改意見。
2020年10月1日,國家標準《取水定額—第48部分:維綸產品》(GB/T 18916.48-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取水定額—第48部分:維綸產品》(GB/T 18916.48-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該標準按照《工業企業產品取水定額編制通則》(GB/T 18820-2011)所規定的原則制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安徽皖維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雙欣環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寶華林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全宇生物科技遂平有限公司、中國紡織經濟研究中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黃河水利委員會黃河水利科學研究院、中國石化集團重慶川維化工有限公司、思必康(廈門)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福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水利部水資源管理中心、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高申保、徐永彪、朱春雁、朱厚華、卓先鏈、劉三民、董廷尉、白岩、張遠東、楊濤、胡丞、程晧、張思東、丁曉峰、陶應揚、余德寶、李伯鳴、劉世揚、秦景、李恩寬。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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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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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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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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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計算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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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水定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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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定額管理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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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取水定額—第48部分:維綸產品》(GB/T 18916.48-2020)規定了維綸產品取水定額的計算方法、取水定額以及定額管理要求。《取水定額—第48部分:維綸產品》(GB/T 18916.48-2020)適用於現有、新建和改擴建的聚乙烯醇及維綸纖維生產企業取水量的管理。
引用檔案
GB/T 4146.1 紡織品—化學纖維—第1部分:屬名 | |
| GB/T 18820 工業企業產品取水定額編制通則 |
| GB 24789 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各項指標數值的確定是基於中國國內大多數維綸生產企業的用水指標,要求的先進的工藝裝備及節水工藝均有實施案例,技術相對成熟,企業經過技術裝備,工藝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改進,均可達到該標準的限定值水平要求。
意義價值
《取水定額—第48部分:維綸產品》(GB/T 18916.48-2020)可為行業、地方政府和企業奠定該產品取水用量的理論與計算依據,可以有效控制維綸生產企業和整個行業的用水量,對促進企業積極採取節水措施,為社會節約寶貴的水資源,減少廢水排放量,做好行業節能減排工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