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定額—第10部分:醫藥產品

取水定額—第10部分:醫藥產品

《取水定額—第10部分:醫藥產品》(GB/T 18916.10-2006)是2007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節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取水定額—第10部分:醫藥產品》(GB/T 18916.10-2006)給出了醫藥產品中的維生素C(化學原料藥)、青黴素工業鹽(化學製藥中間體)取水定額的術語和定義、計算方法及單位產品取水量定額指標。該標準適用於醫藥產品中的維生素C(化學原料藥)、青黴素工業鹽(化學製藥中間體)生產過程中取水量的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取水定額—第10部分:醫藥產品
  • 外文名: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10:Pharmaceutical products
  • 標準號:GB/T 18916.10-2006
  • 發布日期:2006-08-22
  • 實施日期:2007-05-01
  • 標準類別:管理
  • 中國標準分類號:P41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60.25
  • 歸口單位:全國節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節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修訂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中國醫藥工業的快速發展,醫藥工業對水的需求量也日益增長。但是,由於中國醫藥工業用水效率低需求高、污染重現象突出,嚴重影響了醫藥工業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加強醫藥工業節水,改變用水管理落後局面是一項十分重要而又極為迫切的任務。因此,制定醫藥產品取水定額國家標準。
中國醫藥產品種類眾多,工藝複雜,每種產品或劑型在生產過程中的取水量差異很大。維生素C(化學原料藥)和青黴素工業鹽(化學製藥中間體)是中國醫藥製造工業的規模優勢產品,是中國產量及出口量最大的兩種產品。這兩種產品具有獨立的生產系統,工藝比較成熟,取水量較大,而且絕大多數的生產企業在主要的生產環節,都配備了用水計量器具。因此,僅對維生素C(化學原料藥)和青黴素工業鹽(化學製藥中間體)兩種產品制定取水定額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2005年12月15日,國家標準計畫《取水定額—第10部分:醫藥產品》(20051132-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司提出,由TC442(全國節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06年8月22日,國家標準《取水定額—第10部分:醫藥產品》(GB/T 18916.10-2006)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07年5月1日,國家標準《取水定額—第10部分:醫藥產品》(GB/T 18916.10-2006)實施。

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取水定額—第10部分:醫藥產品》(GB/T 18916.10-2006)按照《工業企業產品取水定額編制通則》(GB/T 18820-2002)所規定的原則制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哈爾濱市節能監察中心、哈藥集團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大平、孟繁榮、陶樹青、王暉、田曉鋒、楊久平。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計算方法
1
5取水量定額
2
6定額使用說明
2
附錄A(資料性附錄)維生素C(化學原料藥)、青黴素工業鹽(化學製藥中間體)
3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取水定額—第10部分:醫藥產品》(GB/T 18916.10-2006)給出了醫藥產品中的維生素C(化學原料藥)、青黴素工業鹽(化學製藥中間體)取水定額的術語和定義、計算方法及單位產品取水量定額指標。該標準適用於醫藥產品中的維生素C(化學原料藥)、青黴素工業鹽(化學製藥中間體)生產過程中取水量的管理。

引用檔案

GB/T 12452 企業水平衡測試通則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取水定額—第10部分:醫藥產品》(GB/T 18916.10-2006)是在總結開展工業用水管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國情而制定的。旨在為高用水行業制訂節水規劃提供可靠依據,為合理編制用水計畫提供科學管理的基礎,也是推行企業節水管理的重要依據。該標準可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有利於加強醫藥工業節水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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