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根據標委會檔案要求,河南豫光金鉛股份有限公司於2013年6月成立編制小組,討論標準框架並落實工作分工,制定標準的編制原則及結構框架。
2013年8月1日,國家標準計畫《取水定額—第19部分:鉛冶煉生產》(20130182-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442(全國節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該標準於2013年9月份完成了草稿,尚未進行行業調研,下一步編制小組將根據會議討論情況進行現場調研或函調。
2016年5月1日,國家標準《取水定額—第19部分:鉛冶煉生產》(GB/T 18916.19-2016)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取水定額—第19部分:鉛冶煉生產》(GB/T 18916.19-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該標準按照《工業企業產品取水定額編制通則》(GB/T 18820-2011)所規定的原則制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河南豫光金鉛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標準計量質量研究所、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深圳市中金嶺南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水利部水資源管理中心。
主要起草人:趙波、孔祥征、趙永善、朱春雁、羅琨、李貴、顧海琴、姜彥林、何瑞鳳、陳暉、趙興偉、韓碩。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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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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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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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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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計算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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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水定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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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定額使用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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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取水定額—第19部分:鉛冶煉生產》(GB/T 18916.19-2016)規定了鉛冶煉生產取水定額的術語和定義、計算方法及取水量定額。《取水定額—第19部分:鉛冶煉生產》(GB/T 18916.19-2016)適用於現有、新建和改擴建鉛冶煉生產企業取水量的管理。
引用檔案
| GB/T 18820 工業企業產品取水定額編制通則 |
| GB 24789 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取水定額—第19部分:鉛冶煉生產》(GB/T 18916.19-2016)是為了加強水資源科學管理、節約用水,提高用水效率,減少水污染,保護水環境,實現水資源的最佳化配置,以緩解水資源的供需矛盾,也是為實施取水許可制度、下達用水計畫和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等各項工作提供科學依據。該標準對於促進鉛冶煉企業節水技術進步、不斷提高工業用水效率、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以及建設節水型社會,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取水定額—第19部分:鉛冶煉生產》(GB/T 18916.19-2016)是根據中國鉛冶煉行業實際生產及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要求制定的,實施後可以積極推動鉛冶煉生產企業採用工業用水重複利用、冷卻節水、熱力和工藝系統節水、洗滌節水、工業給水和廢水處理節水、廢水綜合利用、設備防漏和快速堵漏修復、工業用水計量管理等工藝技術,促進企業技術升級、工藝革新、設備更新,逐步淘汰耗水大、技術落後的工藝設備,不斷提高工業用水效率和用水管理,實現合理用水,既符合國家節能減排政策,又能節約有限的水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