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

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

《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GB/T 18916.17-2016)是2017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節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GB/T 18916.17-2016)規定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取水定額的術語和定義、計算方法和取水定額。《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GB/T 18916.17-2016)適用於現有、新建和改擴建堆積型鋁土礦生產企業取水量的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
  • 外文名: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17: Manufacture of accumulating type of bauxite
  • 標準號:GB/T 18916.17-2016
  • 發布日期:2016-10-13
  • 實施日期:2017-05-01
  • 標準類別:管理
  • 中國標準分類號:P41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60.25
  • 歸口單位:全國節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節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根據標委會檔案要求,中國鋁業廣西分公司於2012年12月成立編制小組,討論標準框架並落實工作分工,制定標準的編制原則及結構框架。
2013年5月份完成了草稿。根據會議要求,為了使制定的標準能夠充分反映生產技術水平,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並切實可行,在2013年5月份對中國國內重點堆積型鋁土礦生產企業雲南文山鋁業、廣西華銀鋁業、廣西靖西信發鋁業等進行了走訪,了解各生產企業近三年的新水消耗情況以及在節能減排方面的所採取的技術更新和措施,探討鋁土礦生產工藝流程的特性,以及取水定額分級的基本思路和等級指標確定的依據,同行業專家認為該標準制定的思路、指標基本符合企業生產現狀。
2013年5月份在天津市召開了第一次工作會議,與會專家對標準的討論稿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起草單位在此基礎上對標準進行了認真修改,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2013年7月起草單位廣泛徵求使用單位的意見,發出徵求意見函3份,收到回函3份,並根據相關單位的意見,對標準進行了修訂,形成標準的預審稿。
2013年12月份在廣東深圳市召開了第二次工作會議,與會專家對標準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起草單位在此基礎上對標準進行了進一步修改。
2014年1月24日,國家標準計畫《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20131588-T-46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TC442(全國節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根據調研收集的相關資料,經過初步分析、討論,制訂了《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國家標準預審稿,並於2014年5月在大連召開的有色金屬標準工作會議上進行了審定,會議上與會專家就堆積型鋁土礦生產用水定額太緊提出了意見,會後標準編制人員根據專家意見對該標準進行了修改,編制了該標準報批稿。
2016年10月13日,國家標準《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GB/T 18916.17-2016)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7年5月1日,國家標準《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GB/T 18916.17-2016)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GB/T 18916.17-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該標準按照《工業企業產品取水定額編制通則》(GB/T 18820-2011)所規定的原則制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廣西華銀鋁業有限公司、廣西田東錦鑫化工有限公司、有色金屬技術經濟研究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研究院、水利部水資源管理中心。
主要起草人:王太海、羅桂民、馮恆強、黃振藝、羅湘寧、黃三江、胡夢婷、王韜。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計算方法
1
5取水定額
2
6定額使用說明
2
7檢驗規則
7
8包裝、包裝標誌、運輸、貯存
9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GB/T 18916.17-2016)規定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取水定額的術語和定義、計算方法和取水定額。《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GB/T 18916.17-2016)適用於現有、新建和改擴建堆積型鋁土礦生產企業取水量的管理。

引用檔案

GB/T 12452 企業水平衡測試通則
GB/T 18820 工業企業產品取水定額編制通則
GB/T 21534 工業用水節水—術語
GB/T 24483 鋁土礦石
GB 24789 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取水定額—第17部分:堆積型鋁土礦生產》(GB/T 18916.17-2016)是為了加強水資源科學管理、節約用水,提高用水效率,減少水污染,保護水環境,實現水資源的最佳化配置,以緩解水資源的供需矛盾,也是為實施取水許可制度、下達用水計畫和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等各項工作提供科學依據。該標準對於促進堆積型鋁土礦生產企業節水技術進步、不斷提高工業用水效率、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以及建設節水型社會,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該標準是根據中國堆積型鋁土礦生產企業實際生產及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要求制定的,實施後可以積極推動堆積型鋁土礦生產企業採用生產用水重複利用工藝技術,促進企業技術升級、工藝革新、設備更新,不斷提高工業用水效率和用水管理,實現合理用水,既符合國家節能減排政策,又能節約有限的水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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