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孫光坐髒禁錮案,此案發生於東漢安帝初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叔孫光坐髒禁錮案
- 出處:《後漢書·劉愷傳》
- 涉及人物:叔孫光
- 發生年代:東漢
案件經過
東漢安帝初年,清河國相叔孫光坐臧(贓)抵罪,被朝廷禁錮二世,和他的兒子都不得出任官職。當時居延都尉范郇也犯有臧罪,安帝下詔讓三公在朝廷討論如何定罪量刑。司徒楊震、司空陳褒、廷尉張皓認應當依照對叔孫光的懲處來判刑。太尉劉愷反對,提出按《春秋》一書的意義,“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是要鼓勵人們行善。如今禁錮贓官的子孫,恐怕會使善人受到牽連,這不是先王審罪量刑的精神。安帝聽取匯報之後,肯定了劉愷的意見。判決只針對犯人,不波及無辜的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