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饋體制是反饋系統內關係體系化、制度化的表現形式。反饋體制由目標、規範、組織三個部分構成。(1)目標是反饋系統運行的方向或目的。一般來說反饋系統的目標是尋找、檢測實際值與期望值的偏差,使決策系統糾正偏差,沿著正確方向運行。 (2)規範是為了保證反饋系統朝著目標順利運行而確立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條例和守則等,其根本內容是對反饋系統中各層級機構和各類人員所作的有關責、權、利的規定。(3)組織即指反饋系統的構成形式。
反饋系統,就其作業性質來看,它由跟蹤接收信息、傳輸信息、處理信息這樣三個子系統構成:就其反饋渠道來看,其主要結構形式有串聯式單通道反饋結構、網路式反饋結構和多維主體反饋結構。反饋系統的運行要取得好的效果,必須建立符合實際需要的反饋體制。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我國各系統需要逐步建立起多維主體、多通道的信息反饋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