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海外腐敗合規實踐指引

反海外腐敗合規實踐指引

《反海外腐敗合規實踐指引》是202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葉海波 ,本書針對企業運營和業務中常見的問題作出解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反海外腐敗合規實踐指引
  • 作者:葉海波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1年5月
  • ISBN:9787519755232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反海外腐敗合規實踐指引》分為五個部分,部分釐清為什麼企業必須重視反海外腐敗合規,並通過對深圳市企業反海外腐敗合規的抽樣調研,總結企業海外合規的制度建立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與挑戰。第二部分解讀美國、英國和法國的反海外腐敗法律,包括對反海外腐敗法律的管轄、執法機構的調查和執法流程以及企業已經被執法需要採取的補救措施。本部分分析反海外腐敗執法中為重要的“長臂管轄”原則以及要求企業自我披露和主動配合的特殊機制,並通過典型案例說明以上內容和原則在實踐中的套用。第三部分列舉企業應當在制度建設、管理組織、風險管理和企業文化建設上採取哪些反賄賂政策和實施程式以應對美國、英國和法國反海外腐敗合規的要求,為企業制定符合自身情況的合規制度提供參考。第四部分通過企業反海外腐敗合規問答的形式,針對企業運營和業務中常見的問題作出解答。第五部分翻譯了美國《反海外腐敗法》、英國《反賄賂法》全文,以及法國《薩潘第二法案》涉及反海外腐敗的文本,其中,法國《薩潘第二法案》為國內首次翻譯和公開出版。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企業反海外腐敗合規的問題與挑戰
  一、反海外腐敗合規問題為何重要
(一)我國監管部門要求企業建立合規管理機制
(二)“長臂管轄”要求有管轄連線點的企業建立反海外
腐敗合規
(三)反海外腐敗合規成為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四)監管機構通過制度設計激勵企業建立合規體制
以減免處罰
(五)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之下,合規成為打擊中國
企業的“武器”
  二、企業在反海外腐敗合規管控中的難點
(一)實體法律有衝突
(二)執法上存在不同標準
(三)如何把控員工、子公司、第三方和被併購企業的
違法違規行為
(四)如何平衡合規要求與商業運作
  三、深圳市企業反海外腐敗合規建設情況分析
(一)金融領域企業合規制度簡介與分析
(二)央企和國企合規制度簡介與分析
(三)民營企業合規制度簡介與分析
第二部分 反海外腐敗法律解讀
  一、美國《反海外腐敗法》(FCPA)
(一)FCPA是什麼
(二)FCPA如何執法
(三)FCPA執法概覽
(四)FCPA下中國企業、個人被執法案例
(五)FCPA對企業合規的要求
  二、英國《21年反賄賂法》(UKBA)
(一)UKBA是什麼
(二)UKBA如何執法
(三)UKBA執法概覽
(四)UKBA典型案例分析
(五)UKBA對企業合規的要求
  三、法國《薩潘第二法案》(Loi Sapin Ⅱ)
(一)Loi Sapin Ⅱ是什麼
(二)Loi Sapin Ⅱ如何執法
(三)Loi Sapin Ⅱ典型案例分析
(四)Loi Sapin Ⅱ對企業合規的要求
第三部分 企業反海外腐敗合規內部體系建設指引
  一、反海外腐敗合規管理制度
(一)合規管理辦法
(二)合規管理工作流程
(三)合規管理工具
(四)合規工作方案
  二、反海外腐敗合規管理組織
(一)決策層
(二)管理層
(三)執行層
  三、反海外腐敗合規風險管理
(一)合規風險識別與評估機制
(二)合規風險控制機制
(三)合規諮詢和審查機制
(四)合規報告與應對機制
(五)合規檢查和整改機制
(六)合規舉報監督機制
(七)合規責任追究機制
(八)合規管理績效考核機制
  四、反海外腐敗合規文化建設
(一)合規理念宣導
(二)合規培訓與教育
(三)合規文化培育
第四部分 企業反海外腐敗合規問答
  一、美國《反海外腐敗法》(FCPA)合規2問
  1.FCPA是什麼
  2.FCPA是何時在什麼背景下制定的
  3.FCPA包括哪些內容
  4.美國的FCPA如何管轄中國企業或在中國的企業
  5.什麼行為會違反FCPA
  6.美國如何發現企業違反了FCPA
  7.違反FCPA會有什麼後果
  8.違反FCPA後是否只有企業會被處罰
  9.美國如何制裁違反FCPA的他國企業或個人
  1.違反FCPA後可以採取何種補救措施
  11.是否建立反海外腐敗合規制度就一定能避免或減輕處罰
  12.什麼樣的反海外腐敗合規制度能有效避免或減輕處罰
  13.違反FCPA的個人如何有效避免或減輕處罰
  14.被處罰後是否就代表該事件結束
  15.被處罰後應當如何避免再次被處罰
  16.反腐敗合規程式和政策須涉及哪些領域
  17.公司須提供什麼類型和程度的培訓
  18.如何避免第三方違法行為
  19.公司如何評估其FCPA合規風險
  2.公司的反腐敗合規政策是否應禁止疏通費
  二、英國《21年反賄賂法》(UKBA)合規2問
  1.UKBA是什麼
  2.UKBA處理的是何種犯罪
  3.UKBA處罰態度的嚴厲性如何體現
  4.商業組織如何獲得UKBA下的抗辯權
  5.商業組織都必須完全遵從6項原則嗎
  6.高層管理人員的同意或縱容是否會構成賄賂犯罪
  7.如果沒有賄賂風險,是否需要建立賄賂預防程式
  8.是否需要對所有的供應商開展盡職調查
  9.是否一定要聘請外部顧問或律師來幫助預防賄賂
  1.是否可以根據UKBA提供招待、獎勵或其他商業開支
  11.非英國公司是否受UKBA的約束
  12.商業組織預防賄賂失職罪和其他三項賄賂犯罪在性質上
有區別嗎
  13.根據UKBA,公司是否要對第三方的行為負責
  14.根據UKBA,公司是否要對其合資夥伴的行為負責
  15.罰金是公司在評估其賄賂風險時考慮的處罰嗎
  16.誰是UKBA的執法機關
  17.違反UKBA會給公司帶來什麼影響
  18.公司的合併和收購是否存在UKBA風險
  19.UKBA是否存在雖有賄賂行為但並不構成犯罪的例外規定
  2.公司是否必須向SFO報告賄賂案件
  三、法國《薩潘第二法案》(Loi Sapin Ⅱ)合規11問
  1.法國反腐刑事法律對涉嫌犯罪的外國公司或個人有無
管轄權
  2.哪些企業必須建立合規內控程式
  3.作為刑罰措施的合規義務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4.AFA針對各項合規義務通過的建議或者指南,是否必須全部遵循
  5.當一家企業面臨AFA的調查時,應該如何應對
  6.CJIP與NPA相比有何特點
  7.CJIP的罰款如何計算,協定未獲核准或者未被履行有何法律
後果
  8.法國法律對於企業腐敗賄賂行為的舉報人有哪些保護措施
以避免其遭受打擊報復
  9.在公司集團內,強制合規義務是否必須覆蓋全體成員企業,如果一家公司符合強制合規義務的條件,其所屬公司集團內的其他企業是否有強制合規義務
  1.AFA對於企業併購過程中的腐敗行為有哪些具體的監控措施
  11.法國法規定強制合規義務應由相關企業的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等)承擔,那么企業的合規官到底扮演什麼角色、需要承擔什麼法律義務和責任
第五部分 美、英、法反海外腐敗法律彙編
  一、美國《反海外腐敗法》
  二、英國《21年反賄賂法》
  三、法國《薩潘第二法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