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應性偏執狀態司法鑑定

反應性偏執狀態司法鑑定是對以妄想為主要臨床表現的反應性精神病所作的鑑定。反應性偏執狀態又稱反應性性妄想,常為較持久的精神因素所引起。起病緩慢,可由強烈的不滿和反感開始,逐漸出現敏感多疑和牽連觀念,最後發展成妄想。病人很注意周圍人的言行,總以為是在議論或指責自己,甚至疑為對自己的監視、跟蹤,進而感到即將被害,因而惶惶不可終日,有的還可出現相應的幻覺(心因性幻覺)。其特點是懷疑的對象和內容與引起疾病的精神刺激緊密相關,無泛化傾向,不荒謬,常主動向人述說其體驗。病程較長,可持續數月以上。

反應性偏執狀態常因被害妄想而涉及法律問題,有的病人因伴有病理性意志增強,可不惜一切,堅持不懈,寫出大量的申訴材料,或親自“上訪”,到各級司法和行政機關“告狀”,構成原告形式的違法犯罪行為;有的因伴有心因性幻覺,強化了被害妄想,在強烈情感支配下,採取各種報復行為,導致相應的刑事案件,鑑定中應評定為無責任能力。需要注意的是,這類忘想是在精神因素作用下逐漸形成的,內容不荒謬,與現實聯繫密切,所支配的作案行為也反應其平時的思想活動,並指向平時的矛盾對象,因而看起來似乎是有動機的,應嚴格地與正常作案加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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