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序言,附屬檔案,
內容
反彈道飛彈擴散國際行為守則
通過日期 聯合國大會2003年2月6日第57/724號檔案通過
原始文本 查看聯合國大會第57/724號檔案
序言
簽署國:
重申對《聯合國憲章》的承諾;
強調聯合國在國際和平與安全領域中的作用和責任;
回顧對大規模毀滅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普遍關注;
認識到區域和全球面對的安全挑戰日益增加,其原因之一是能夠運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彈道飛彈系統不斷擴散;
設法通過採取政治和外交措施增進相互信任,促進各國安全;
考慮到區域和國家安全問題;
認為《反彈道飛彈擴散國際行為守則》有助於加強現有國家和國際安全安排及裁軍、不擴散目標和機制;
認為簽署國不妨考慮為此目的採取合作措施;
1. 通過本《反彈道飛彈擴散國際行為守則》(下稱《守則》);
2. 決心遵守下列原則:
(a) 確認應全面預防和制止能夠運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彈道飛彈系統的擴散,繼續進行適當的國際努力,包括通過《守則》作出努力;
(b) 認識到必須加強並爭取廣泛加入多邊裁軍和不擴散機制;
(c) 認識到遵守和全面服從國際軍備控制、裁軍和不擴散準則有助於建立對各國和平意願的信任;
(d) 認識到《守則》向所有會員國開放,可自願參加;
(e) 確認對聯合國大會通過的《關於開展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的國際合作,促進所有國家的福利和利益,並特別考慮到開發中國家的需要的宣言》(1996 年12 月13 日第51/122號決議)的承諾;
(f) 認識到不應排斥任何國家和平利用外層空間,但在獲取這種利益和進行有關合作時,必須避免能夠運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彈道飛彈的擴散;
(g) 認識到空間運載火箭方案不套用於隱藏彈道飛彈方案;
(h) 認識到應就彈道飛彈方案和空間運載火箭方案採取適當的提高透明度措施,以增強信任,促進彈道飛彈和彈道飛彈技術的不擴散;
3. 決心執行下列一般性措施:
(a) 批准、加入或遵守:
·《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1967年),
·《外空物體所造成損害之國際責任公約》(1972年),及
·《關於登記射入外層空間物體的公約》(1975 年);
(b) 通過多邊、雙邊和國家努力,在全球和區域兩個層次制止和預防能夠運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彈道飛彈擴散;
(c) 為了全球和區域和平與穩定,在研製、試驗和部署能夠運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彈道飛彈方面儘可能克制,如可能,減少國家擁有彈道飛彈的數目;
(d) 在考慮援助任何它國空間運載火箭項目時保持必要的警惕性,防止幫助大規模毀滅性武器運載系統的發展,同時考慮到此類方案可用於掩蓋彈道飛彈方案;
(e) 不幫助、不支持、不協助可能研製或獲取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國家的彈道飛彈方案,這些國家違反了國際裁軍和不擴散條約規定的準則及其根據這些條約承擔的各項義務;
4. 決心採取下列措施:
(a) 下列提高透明度措施,加上恰當而充分的細節,以增加信任,促進不擴散能夠運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彈道飛彈:
一 關於彈道飛彈方案:
· 每年申報,闡述彈道飛彈政策。
例如在年度申報中,公開關於彈道飛彈系統和陸地(試驗-)發射場的有關信息;
· 依照下文三提到的發射前通知機制申報,每年提供資料說明前一年發射彈道飛彈的數目和種類;
二 關於消耗性空間運載火箭方案,並依照商業和經濟保密原則:
· 每年申報,概述空間運載火箭方案政策和陸地(試驗-)發射場情況;
· 依照下文三提到的發射前通知機制申報,每年提供資料說明前一年發射彈道飛彈的數目和種類;
· 在自願的基礎上(包括允許開放的程度),考慮邀請國際觀察員參觀陸地(試驗-)發射場;
三 關於彈道飛彈和空間運載火箭方案:
· 交流發射前通知,說明彈道飛彈和空間運載火箭的發射和試驗飛行情況。這些通知應包括下列內容:彈道飛彈和空間運載火箭的種類、計畫發射通知視窗、發射地點和擬定的方向;
(b) 除上述外,簽署國可酌情自願擬定提高透明度的雙邊或區域措施;
(c) 執行上述建立信任措施不能作為從事這些建立信任措施所適用的方案
的理由;
5. 組織事項
簽署國決定:
(a) 每年舉行或由簽署國商定定期舉行會議;
(b) 由出席會議的簽署國以協商一致方式做出一切決定,無論是實質性還是程式性決定;
(c) 利用這些會議確定、審查和進一步發展《守則》的運作方式,包括以下述方式:
· 在《守則》框架內建立交流通知和其它信息的程式;
· 建立適當機制,自願解決國家申報引起的問題,以及(或)與彈道飛彈和(或)空間運載火箭方案有關的問題;
· 指定一個簽署國作為直接聯繫中心,負責收集和傳播建立信任措施呈件;接受並宣布其它會員國簽署《守則》;執行簽署國商定的其它任務;及
· 簽署國商定的其它事項,包括可能修正《守則》。
附屬檔案
簽署國名單 | |
---|---|
阿富汗 | 2002年11月25日 |
阿爾巴尼亞 | 2002年11月25日 |
阿根廷 | 2002年11月25日 |
澳大利亞 | 2002年11月25日 |
奧地利 | 2002年11月25日 |
亞塞拜然 | 2002年11月25日 |
白俄羅斯 | 2002年11月25日 |
比利時 | 2002年11月25日 |
貝寧 | 2002年11月25日 |
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 | 2002年11月25日 |
保加利亞 | 2002年11月25日 |
布吉納法索 | 2002年11月25日 |
喀麥隆 | 2002年11月25日 |
加拿大 | 2002年11月25日 |
查德 | 2002年11月26日 |
智利 | 2002年11月25日 |
哥倫比亞 | 2002年11月25日 |
葛摩 | 2002年11月25日 |
庫克群島 | 2002年11月25日 |
哥斯大黎加 | 2002年11月25日 |
克羅地亞 | 2002年11月25日 |
賽普勒斯 | 2002年11月25日 |
捷克共和國 | 2002年11月25日 |
丹麥 | 2002年11月25日 |
薩爾瓦多 | 2002年11月25日 |
愛沙尼亞 | 2002年11月25日 |
芬蘭 | 2002年11月25日 |
法國 | 2002年11月25日 |
加彭 | 2002年11月25日 |
喬治亞 | 2002年11月25日 |
德國 | 2002年11月25日 |
加納 | 2002年11月25日 |
希臘 | 2002年11月25日 |
幾內亞 | 2002年11月25日 |
幾內亞比索 | 2002年11月26日 |
教廷 | 2002年11月25日 |
匈牙利 | 2002年11月25日 |
冰島 | 2002年11月25日 |
愛爾蘭 | 2002年11月25日 |
義大利 | 2002年11月25日 |
日本 | 2002年11月25日 |
約旦 | 2002年11月25日 |
肯亞 | 2002年11月25日 |
吉里巴斯 | 2002年11月25日 |
拉脫維亞 | 2002年11月25日 |
阿拉伯利比亞民眾國 | 2002年11月25日 |
立陶宛 | 2002年11月25日 |
盧森堡 | 2002年11月25日 |
馬達加斯加 | 2002年11月25日 |
馬爾他 | 2002年11月25日 |
馬紹爾群島 | 2002年11月25日 |
茅利塔尼亞 | 2002年11月25日 |
密克羅西亞聯邦 | 2002年11月25日 |
摩納哥 | 2002年11月25日 |
摩洛哥 | 2002年11月25日 |
荷蘭 | 2002年11月25日 |
紐西蘭 | 2002年11月25日 |
尼加拉瓜 | 2002年11月25日 |
尼日 | 2002年11月26日 |
奈及利亞 | 2002年11月25日 |
挪威 | 2002年11月25日 |
帛琉 | 2002年11月25日 |
巴布亞紐幾內亞 | 2002年11月25日 |
巴拉圭 | 2002年11月25日 |
秘魯 | 2002年11月25日 |
菲律賓 | 2002年11月25日 |
波蘭 | 2002年11月25日 |
葡萄牙 | 2002年11月25日 |
大韓民國 | 2002年11月25日 |
摩爾多瓦共和國 | 2002年11月25日 |
羅馬尼亞 | 2002年11月25日 |
俄羅斯聯邦 | 2002年11月25日 |
盧安達 | 2002年11月25日 |
塞內加爾 | 2002年11月25日 |
塞席爾 | 2002年11月25日 |
獅子山 | 2002年11月25日 |
斯洛伐克 | 2002年11月25日 |
斯洛維尼亞 | 2002年11月25日 |
南非 | 2002年11月25日 |
西班牙 | 2002年11月25日 |
蘇丹 | 2002年11月25日 |
蘇利南 | 2002年11月25日 |
瑞典 | 2002年11月25日 |
瑞士 | 2002年11月25日 |
坦尚尼亞 | 2002年11月25日 |
塔吉克斯坦 | 2002年11月25日 |
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 | 2002年11月25日 |
東帝汶 | 2002年11月25日 |
突尼西亞 | 2002年11月25日 |
土耳其 | 2002年11月25日 |
吐瓦魯 | 2002年11月25日 |
烏干達 | 2002年11月25日 |
烏克蘭 | 2002年11月25日 |
聯合王國 | 2002年11月25日 |
美國 | 2002年11月25日 |
烏拉圭 | 2002年11月25日 |
烏茲別克斯坦 | 2002年11月25日 |
萬那杜 | 2002年12月4日 |
委內瑞拉 | 2002年11月25日 |
南斯拉夫 | 2002年11月25日 |
尚比亞 | 2002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