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浮動利率債券(Inverse Floating-Rate Bonds)
反向浮動利率債券的利息支付與浮動利率債券同步,但其息票乃是相對於某一指標反向浮動的。不過,浮動利率債券、反向浮動利率債券一般都設有上、下限,不過這些上下限可以是固定不變的,也可以根據一個預期計畫發生變化。
浮動利率-反向浮動利率債券組合可以從接續還本層級債券、PAC、TAC、附隨債券等基礎債券創建而來,浮動利率-反向浮動利率組合的總息票比其基礎債券相等或者略低。由於反向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與指標反向變化,比如當浮動利率債券利率上升一個基點,反向浮動利率債券的利率就要下降2個基點,因此投資者通常要求反向浮動利率債券的收益率高於浮動利率債券或者基礎債券。為了提高收益率,反向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通常都按照某一乘數(multiplier)進行放大。例如,我們以6億元利率為7.5%的附隨債券為基礎債券,發行4億元的浮動利率債券和2億元的反向浮動利率債券,則反向浮動利率債券的乘數為2。此時,假如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調整水平為LIBOR+0.65%個,同時具有10%的利率上限;則反向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調整水平21.2%-2*LIBOR,並具有2.5%的利率下限。浮動利率-反向浮動利率債券組合的收益率=(LIBOR+0.65%)*2/3+(21.2%-2*LIBOR)/3=7.5%。
反向浮動利率債券是一種特殊的投資品種,使用得當的話,它可以降低固定收益組合中利率波動風險,並且具有提供較高回報的潛質,但同時反向浮動利率債券的風險也較大,因此建議只有那些理解這些風險並具有相當分析能力的投資者購買此類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