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出口產品頻繁遭遇國外反傾銷調查,妨礙了中國出口貿易的健康發展。1997年以來,中國也開始對進口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目前已經成為反傾銷措施的重要使用國家。作為世界貿易中首要反傾銷目標國家的特殊處境,以及伴隨復關和入世進程不斷擴大的對外開放,使中國反傾銷法規的制定和實施表現出一些貿易保護和貿易報復傾向。在上述背景下,中國需要反思反傾銷措施的真正意義所在,並據此重新定位本國的反傾銷政策。作者以美國和歐盟(歐共體)反傾銷法規與實踐為重點,對反傾銷制度、規則、實施過程與效果進行分析,說明反傾銷已經背離維護公平競爭的初衷,實際成為進口國向國內進口競爭產業提供不合理保護的手段,是一種變相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濫用反傾銷措施,不僅損害本國下游廠商和消費者的利益,而且損害出口國的正當貿易利益,惡化世界貿易環境,侵害世界貿易自由化的成果,必須予以反對與遏制。在此基礎上作者分析了中國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情況,強調關注反傾銷措施對經濟的負面影響,就落實反傾銷公共利益原則構建規則框架。
本書共分為十一章。第一章為導論,介紹本項研究的選題背景與意義、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對國內外相關研究進行簡要回顧,總結本文的主要觀點與創新之處。第二章通過分析六種主要傾銷類型的發生背景與過程,認為除掠奪性傾銷會破壞進口國市場競爭環境並損害進口國長遠利益外,其他類型的傾銷均屬於正常的貿易與競爭行為,對進口國的影響與一般進口並無區別。而掠奪性傾銷因受條件限制,發生的幾率極低。一般性地認定傾銷屬於不公平貿易行為,並針對各類傾銷進口實施反傾銷措施,是出於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需要。第三章依據大量實證資料對反傾銷稅的經濟效應進行分析。反傾銷稅通過限制傾銷產品進口,保護國內進口競爭產業,但損害下游產商和消費者的利益。對進口國反傾銷措施總體福利效應的一般均衡分析表明,反傾銷會給本國造成淨福利損失。同時,反傾銷措施損害出口國的貿易利益,對開發中國家出口貿易和國民經濟的負面影響尤其突出。從國內貿易政策和世界貿易政策的角度評價,反傾銷稅措施均具有明顯的損人利己的貿易保護主義特徵。第四章剖析了反傾銷稅的徵收條件及其實施過程中存在的貿易保護主義傾向。傾銷認定中正常價值的確定和出口價格與正常價值的比較均涉及多種方法和限制條件,選擇不同方法時具有的靈活性使各國反傾銷當局得以儘可能增加對傾銷的肯定性認定和提高所認定的傾銷幅度。在產業損害的認定方面,對國內產業範圍的模糊界定和隨意擴大,為保護國內產業奠定了基礎。產業損害的三種形式均缺乏明確的判定標準,損害認定很大程度上依賴進口國當局的主觀判斷。對不同來源的進口進行產業損害的累積評估,顯著增加了認定產業損害存在的幾率。將傾銷與產業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要求從“主要原因”降至目前的“*原因”,為進口國限制貿易和保護國內產業大開方便之門。第五章通過對反傾銷稅徵收涉及的複雜程式中一些主要環節的分析,揭示了多邊和國別反傾銷規則設計及其具體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偏袒進口國國內產業利益的傾向。從反傾銷調查申請看,只要支持發起反傾銷調查的廠商的產量占國內產量的25%以上,即被認為代表國內產業,這種代表性令人質疑。在反傾銷調查中,涉案出口企業常常因各種原因被認定不予合作,而被適用不利的“現有*資料”。多邊反傾銷規則提倡實施低稅規則,但實際套用十分少見。WTO反傾銷協定關於期滿複審的規定是對無限期濫用反傾銷措施的某種限制,但規則漏洞為一些國家隨意延長反傾銷稅實施期限創造了條件。對一些國家以反吸收和反規避為由,提高原定反傾銷稅率和擴展反傾銷稅徵收範圍的做法,多邊反傾銷規則沒有任何制約,默許這些國家通過有關措施強化對國內產業的保護。第六章專門探討了對中國具有特殊意義的非市場經濟規則問題。非市場經濟規則問題源於經濟體制差異,但後卻演變為一些國家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藉口。無論歐盟採用的類比國價格方法還是美國採用的替代國生產要素價格方法,都是藉助另外一個國家價格確定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出口產品的正常價值,忽視或抹殺了不同國家之間貿易上的比較優勢,是對非市場經濟出口國的歧視。歐美國家在反傾銷中拒絕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並通過有關協定堅持在中國加入WTO後15年內仍可針對中國出口產品實施非市場經濟反傾銷規則,目的在於通過歧視性的反傾銷規則強化對國內產業的保護。第七章探討了反傾銷制度的改革思路。反傾銷措施被廣泛用於貿易保護主義目的,對多邊貿易體制構成威脅。理論界和各國政府提出了許多改革反傾銷制度的建議,大致分為三種思路。種思路是用保障措施協定取代反傾銷規則,其合理性來源於絕大多數反傾銷措施實際上被用作貿易保障措施,但這種改革本身不能解決傾銷涉及的競爭問題。第二種思路是用競爭法取代反傾銷法。傾銷屬於競爭問題,用競爭法解決反傾銷問題應是終解決方案。但基於各國競爭法發展狀況,這種目標短期內無法實現。第三種思路是改進反傾銷協定條款,強化反傾銷紀律。這是一種傳統的漸進改革方式,易於推進。第八章分析反傾銷與公共利益的關係,探討在反傾銷中引入公共利益評價的意義。反傾銷措施作為對外貿易政策手段,其根本目的在於維護進口國家或地區的公共利益,而不應局限於國內產業利益。在實施反傾銷措施前,有必要對該措施對公共利益的影響做出評價。根據公共利益評價結果決定是否以及如何實施反傾銷措施,使反傾銷不再僅僅停留在保護國內受損害的產業,而是服務於國家的總體經濟利益。第九章考察分析歐盟反傾銷法共同體利益原則及其執行情況。歐盟在每一起反傾銷裁定中,均對擬實施的反傾銷措施是否違反共同體利益做出分析認定,對實施反傾銷措施不符合共同體利益的案件則予以終止;對實施反傾銷措施符合共同體利益的案件,歐盟當局根據低稅規則確定反傾銷稅率。雖然從表面看共同體利益評價對歐盟反傾銷措施的影響不大,但共同體利益評價機制的建立對於發揮反傾銷措施的應有作用具有積極意義。第十章考察加拿大反傾銷法公共利益條款及其實施情況。加拿大反傾銷公共利益調查的特點在於其具有獨立的發起程式,並將公共利益評價結果與反傾銷稅率的確定聯繫起來。如果國際貿易法庭在公共利益調查中認定,按終裁確定的傾銷幅度全額徵收反傾銷稅不符合公共利益,將向財政部長提出降低或取消反傾銷稅的具體建議。公共利益調查為利害關係方和反傾銷當局關注各方自身經濟利益以外的公共利益問題提供了制度保障。第十一章分析了我國反傾銷法實施情況及其經濟效應,構建了我國在反傾銷中落實公共利益原則的規則框架。對中國反傾銷措施經濟效應的初步分析表明,反傾銷措施對進口競爭產業發揮了一定保護作用,同時有證據支持反傾銷措施對下游產業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由於中國現行反傾銷措施很少涉及直接消費品,反傾銷措施對消費者利益的影響尚不明顯。2004年4月國務院對反傾銷條例的修訂,增加了反傾銷措施必須符合公共利益的規定,是中國反傾銷規則的一大進步,但未得到有效落實。作者建議我國制定反傾銷公共利益評價規則,對擬實施的反傾銷措施普遍開展公共利益評價,綜合考慮國內產業、下游用戶和消費者等多方面的利益,對公共利益評價做出詳細披露,並根據公共利益需要調整反傾銷稅率。
圖書目錄
章 導論
1.1 選題背景與研究意義
1.2 文獻綜述
1.3 研究方法
1.4 研究思路與主要觀點
第二章 傾銷的經濟學分析
2.1 傾銷概念的演變
2.2 傾銷的分類
2.3 傾銷的性質
2.4 小結
第三章 反傾銷稅的經濟效應
3.1 反傾銷稅對進口國的影響
3.2 反傾銷稅對出口國的影響
3.3 反傾銷措施被廣泛運用的原因
3.4 小結
第四章 從徵稅要件看反傾銷稅的貿易保護主義傾向
4.1 傾銷的認定
4.2 損害的認定
4.3 因果關係
4.4 小結
第五章 從徵收程式看反傾銷稅的貿易保護主義傾向
5.1 反傾銷調查的發起
5.2 信息的收集與使用
5.3 反傾銷稅率的確定
5.4 反吸收與反規避措施
5.5 行政複審
5.6 小結
第六章 非市場經濟問題:從制度差異到貿易保護主義藉口
6.1 反傾銷中非市場經濟問題的由來
6.2 非市場經濟國家的界定
6.3 非市場經濟國家出口產品在反傾銷中的待遇
6.4 中國在反傾銷中的非市場經濟地位問題
6.5 小結
第七章 反傾銷制度改革思路
7.1 改革思路之一:用保障措施取代反傾銷措施
7.2 改革思路之二:用競爭法取代反傾銷法
7.3 改革思路之三:進一步改進多邊反傾銷規則
7.4 比較與建議
7.5 小結
第八章 反傾銷與公共利益
8.1 公共利益
8.2 反傾銷中的不同利益主體與公共利益
8.3 反傾銷法的立法宗旨與公共利益
8.4 反傾銷法的實施效果與公共利益
8.5 在反傾銷法中引入公共利益評價的意義
第九章 歐盟反傾銷中的共同體利益原則
9.1 歐盟反傾銷概況
9.2 歐盟反傾銷法關於共同體利益的規定
9.3 共同體利益原則的實施程式
9.4 共同體利益的判斷標準
9.5 低稅規則與公共利益
9.6 小結
第十章 加拿大反傾銷公共利益調查
10.1 加拿大反傾銷概況
10.2 加拿大反傾銷法關於公共利益的規定
10.3 加拿大反傾銷公共利益調查的程式
10.4 加拿大反傾銷公共利益調查實踐
10.5 公共利益與反傾銷稅率的確定
10.6 小結
第十一章 中國反傾銷:從保護產業利益到維護公共利益
11.1 中國反傾銷法規的演進
11.2 中國反傾銷條例實施概況
11.3 中國反傾銷措施的經濟效應:初步分析
11.4 中國反傾銷公共利益原則的提出與實踐
11.5 完善我國反傾銷公共利益評價的建議
11.6 小結
參考文獻
後記
作者簡介
朱慶華,男,1965年9月出生,山東博興人。2004年7月自中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畢業,獲得經濟學博士學位。2007年1 O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完成博士後研究。現任山東財政學院國際經貿學院副院長,教授,國際貿易學科學術帶頭人,碩士研究生導師,兼任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