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誼縣旅遊局

根據省編委印發的《友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黑編〔2010〕62號)檔案要求,設立友誼縣旅遊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友誼縣旅遊局
  • 地點:友誼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能職責,組織機構,單位地址,

職能職責

主要職責
1、負責國家關於旅遊管理法規和省、市、縣關於旅遊管理條例及指示、決定的貫徹執行;負責全縣旅遊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按照國家、省和市旅遊部門的總體要求制定全縣旅遊的發展規劃及遠景目標,擬定並組織實施旅遊管理規章、政策。
2、研究擬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培育、完善和開發旅遊市場,組織全縣旅遊業整體形象宣傳和境內外促銷活動;指導旅遊企業的經營。
3、組織全縣旅遊資源普查、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編制旅遊產品開發計畫,組織、指導旅遊景區(點)、旅遊產品、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規劃開發、評審以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旅遊統計。
4、組織實施上級規定的各類景區景點及星級賓館、旅行社、旅遊車船公司和其它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負責星級賓館的推薦;負責縣內旅行社設立的申請受理、初審和上報,組織指導旅遊設施、旅遊商品和紀念品生產企業定點工作。
5、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協調、指導旅遊安全、保險工作,負責旅遊安全事故救援和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旅遊交通運輸。
6、規劃、指導全縣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和等級制度,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7、歸口管理全縣旅遊涉外事務,負責全縣旅遊對外交往與合作。管理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省州(縣)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指導我縣民間團體對外交往工作。
8、組織接待來訪的外賓。承辦縣級領導出訪和邀請外國相關人員來訪的相關事宜。
9、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邀請和接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引進華僑華人資金、技術、人才及社會救濟和扶貧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組織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旅遊局設1個內設機構。
綜合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信息、保密、機關安全、政務公開以及聯絡接待等行政事務;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紀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規範旅遊資源開發,糾正違法行為,處理違法案件;負責與有關部門協調旅遊業的財稅政策,監督管理旅遊發展資金的使用;負責旅遊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旅遊開發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旅行社分社設立、旅行社服務網點、旅行社變更備案管理工作;規劃指導旅遊商品、紀念品、旅遊娛樂項目開發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緊急救援協調工作。
擬訂全縣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縣旅遊資源普查和建立項目庫的工作;引導旅遊招商融資開發旅遊產品;承擔全縣旅遊調研工作,擬訂全縣旅遊發展戰略、行業政策、法規和規章;指導工農業旅遊產品開發;負責全縣旅遊行業綜合統計、分析、信息收集及新聞發布工作;組織指導旅遊行業境內外市場促銷工作;負責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宣傳;研究省內外旅遊動態,為旅遊企業提供市場開發和產品開發信息;負責旅遊日常外事聯絡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全縣旅遊信息網路的建設及管理。
組織實施旅遊區質量等級標準化管理,負責核准旅遊區(點)的設立及質量等級的評定;負責從事旅遊區的旅遊管理公司備案工作;負責擬訂旅遊人力資源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貫徹實施;指導實施旅遊職業資格標準、等級標準、崗位標準;組織指導全縣旅遊培訓工作;負責旅遊企業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考核和資格認定;依法對旅行社、星級飯店等旅遊企業進行行業管理;承擔旅行社和星級飯店評定的核准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導遊證、臨時導遊證、領隊證核准;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加強旅遊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負責從事旅遊賓館和飯店的旅遊管理公司備案工作;組織協調假日旅遊;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和行業自律建設;監督指導全縣旅遊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開展對港澳台旅遊市場推廣工作;組織落實港澳台旅遊政策;按規定承擔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負責統計數據的報送工作。
貫徹執行中央的外事方針、政策及省、市有關外事和涉外工作的指示和決定;負責或協助處理本縣重大的涉外事務;負責組織接待來縣的外賓;發展和負責我縣對外友好交流工作;配合鄉(鎮)政府做好貧困歸僑僑眷扶貧、救濟工作;開展對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工作;負責本縣僑務宣傳工作;為引進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人才、資金、技術等做好中間媒介和諮詢服務工作。

單位地址

友誼縣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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