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書樂書序後

《又書樂書序後》是清代方苞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又書樂書序後
  • 創作年代:清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方苞
  • 作品出處:《方望溪全集》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又書樂書序後
《班史》載武帝采詩夜誦,有趙、代、秦楚之謳。河間獻王獻雅樂,俾樂官存肄而不常御,所常御及郊廟,皆非雅聲,而內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樂府,皆鄭聲。故是書於鄭聲之禍,獨寓意於春秋、六國及秦二世,而武帝所興新樂,僅載十九章,且稱其多爾雅之文,然於其中特舉四時之歌,則舍是無足論者矣。
自鄭音之興,歷數百年,更三代,而時君世主無不流沔於此。故曰:德至者,所樂益異,謂與春秋、六國、秦、漢之君異也。河間獻王所獻雅樂,弘嘗謂其音中正雅;乃不能輔帝薦之郊廟,反因論《馬歌》以陷直臣。方是時,凡帝過舉,皆弘以諛佞成之。“股肱不良,萬事墮壞”,所目擊而心痛也。不然,則有虞氏之賡歌,何為讀之而流涕哉?

作者簡介

方苞(1668--1749年),清代散文家。字靈皋,號望溪。安徽桐城人。是桐城派散文的開創者,尊奉程朱理學和唐宋散文。他提出文章要講“義法”。義,即“言有物”,指文章的思想內容;法,即“言有序”,即文章的篇章結構,字法句法。他還主張文章的語言要“雅潔”,這些主張雖有利於掌握古文的寫作技巧,但在思想和藝術上都規定了不少清規戒律,適應了清朝統治者鞏固思想統治和控制文風的需要。方苞的散文創作體現了其上述主張,其中《左忠毅公逸事》、《獄中雜記》等篇頗為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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