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公司債是固定利息與一般公司債相同,並可以按約定參加公司盈利分配的一種公司債券。其性質類似於“參加優先股”,但又有差異。參加公司債持有人是公司的債權人,而參加優先股持有人則是投資股東。這種公司債如債務信用可靠,就是一種有利的投資;反之,若公司經營業績不佳,信用評價低,難以籌措其所需資金時,發行這種債券是犧牲部分公司本身利益,企圖籌集足額資金的行為。因此,這種投資可能反而具有較大風險。
參加公司債
“普通公司債”的對稱。依公司利益有無而確定其利息的公司債。利益分派與股份利益分派相類似。分為所得公司債和利益參加公司債。前者以公司盈餘為條件支付利息;後者債權人除享受一定利率的利息外,尚能參加公司盈餘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