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青雲

原青雲,男,漢族,1961年9月生,山西左權人,大學學歷,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山西省晉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二級調研員。

2022年7月,原青雲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原青雲
  • 性別:男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西左權
  • 出生日期:1961年9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歷任左權縣下莊鄉代鄉長、史志辦副主任;晉中地區行政公署礦產資源管理局辦公室副主任;晉中地區行政公署地質礦產局監察科科長;晉中地區行政公署土地礦產資源局宣教科科長;晉中市國土資源局地勘環境管理科科長;晉中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支隊長、局黨組成員;晉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二級調研員。2021年10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5月,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晉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原二級調研員原青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晉中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2年7月,晉中市紀委監委對晉中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原二級調研員原青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原青雲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和車輛;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以權謀私、執法犯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申報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礦產資源執法監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原青雲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晉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晉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原青雲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13年至2019年,原青雲借春節、中秋節等過節之機,先後多次違規收受下屬等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禮金和菸酒等禮品。2015年7月至12月,原青雲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劉某一輛高檔轎車,供其本人使用。此外,原青雲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7月,原青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