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產地名稱是指表明一項產品的原產地的國家、地區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稱,而該產品的質量和特點完全是或基本上是由於該產地的地理環境( 包括自然素和人的因素或兩者結合的因素)造成的原產地名稱、廠商名稱服務標誌和商標的性質類同,所以,有些國家把它們都包括在商標中。
根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保護原產地名稱及其國際註冊里斯本協定》對原產地名稱的規定,原產地名稱定義如下:“原產地名稱是指一個國家、地區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稱,用於標示產於該地的產品,這些產品的特定的質量或特徵完全或主要是由該地理環境所致,包括自然的和人為的因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原產地名稱
- 概述:一種特殊的地理標誌
- 相關檔案:《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 簡介:地理環境所致自然和人為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