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利,1995-1999西北師範大學 法學學士,2003-2006中國政法大學 憲法學行政法學碩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原新利
-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 代表作品:憲法與農民生活
- 學歷:碩士
個人簡介,學術交流,科研課題,專著及教材,獲專業技術榮譽稱號,
個人簡介
學術交流
訪學經歷:
2011年3月-2012年3月,澳大利亞拉籌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學術會議
1、“第二屆西部高校人權法學師資培訓班”,2006年10月6日-21日,重慶;挪威奧斯陸大學人權法法學中心主辦
2、“第三屆西部高校人權法學師資培訓班”,2007年10月10-21日,內蒙古呼和浩特;挪威奧斯陸大學人權法法學中心主辦
3、“第四屆西部高校人權法學師資培訓班”,2008年10月8-23日,甘肅蘭州;挪威奧斯陸大學人權嚷享法法學中心主辦
4、“人權法學師資培訓”,2012年08月22-28日,北京;中國政法大學主辦
5、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2008年年會,2008年11月。四川成都。
科研課題
1.主持課題
(1)2005年蘭州理工大學開放基捉尋享金
甘肅省構建和諧社會的對策分析---以社會救助制度的地方立法構想為視角( 2012年 通過甘肅省級鑑定1-3)
(2)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項目:甘肅省構建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adr)研究(在研)
2.參與課題
(1)甘肅省教育廳課題 《西部地區社會救助制度的實證分析與立法構想》(2011年通過省級鑑定2-3)
(2)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 《甘肅省地方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的理論內涵及實踐意義》(結項)
(3)甘肅省地方立法程式規則設計研究報告; 2010甘肅省高校社會成果二等獎
(4)社會公平與制度選擇研究; 2006 甘肅省高校社科成果三等獎
3.學術成果(代表性學術論文)
(1)企業利益與消費者權益保障的平衡—美國懲罰性賠償司法實踐考量。(人大複印報刊資料 f511)
(2)從“國情考量”到“權利理性”—對平等就業權中“合理差別”的動態分析 *生產組估欠力研究
(3)西部地區循環經濟發展對於行政權力介入的動態要求分析 商業時代
(4)人文傳統與自然權利觀的發展—人權理論的緣起 大家
(5)對政府官員的人肉搜尋與公民監督權實現的路徑困境 齊魯學刊
(6)案例教學對憲法學發展範式的“介入”功能 中國成人教育
(7)試論“雙語”在憲法學課程中的套用 職業時空
(8)培慨尋燥育和諧社會的美德——從基本權利保障角度 牡丹江大學學報嬸勸良
(9)社會救助制度建立的正當性——基於實質平等原則的分析 西部法學評論
(10)憲法語境下的住宅自由權 廣播電視大學學報
(11)平等原則的制度正義原理——兼論社會救助的正當性 法制與社會
(12)對憲法人權概括性條款的規範分析 甘肅社會科學(輯刊)
(13)西方人文傳統與自然權利觀的發展--人權理論的緣起 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2008年年會論文集(下晚幾戰頸)
(14)《憲法學》雙語教學芻議 蘭州理工大學學報(專輯)
(15)西部欠發達地區建立社會救助制度的正當性 第三屆“中國.西部鞏厚喇多法治論壇”論文集(下)
專著及教材
2.《中國憲法(雙語)》 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2013.04 獨著
獲專業技術榮譽稱號
1.甘肅省師德標兵(2013)
2.甘肅省第一屆中青年教師教學競賽三等獎(2012)
3.首屆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 三等獎 (2012)
4.蘭州理工大學中青年教師講課競賽二等獎(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