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務官

唐、宋稱官員理政、理事為厘務。宋又統稱朝廷派駐各地專管財務,如諸路提舉茶鹽、茶馬、坑治、市舶,管勾公事等官及諸州茶鹽酒稅場務、征輸、治鑄監當官等為厘務官。金統稱警巡、市令、錄事、司候、諸參軍、知律、勘事、勘判為厘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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