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從事基層法官工作21年,主審各類案件1300餘件,無一冤假錯案,案件合格率達100%。“辦鐵案,做青天”是她的座右銘。1997年3月身患
子宮肌瘤,一年後丈夫患腦溢血,面對猝然而降的災難,她總以不屈不撓的精神把握住自己生活和事業的航舵,所領導的行政審判庭辦案數量仍在全市法院系統名列第一。她先後榮立二等功、三等功各3次,16次獲得縣市“十佳法官”、“十佳女幹部”,全省“優秀女法官”、“
三八紅旗手”、“人民滿意法官”、 “優秀共產黨員”、“十佳標兵”,“全國人民滿意法官”、“全國巾幗建功標兵”、“全國十行百佳婦女”、“
全國三八紅旗手”、“
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光榮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