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物明理

【既物明理】要通過具體事物說明抽象深刻的道理。語出清代劉大梘《論文偶記》:“理不可以直指也,故即物以明理;情不可以顯出也,故即事以寓情。即物以明理,《莊子》之文也;即事以寓情,《史記》之文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