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青島市有關防震減災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市防震減災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即墨市地震局
- 主要職責:編制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 地點:即墨市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公開指南,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青島市有關防震減災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市防震減災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並監督檢查;
(三)負責全市地震監測和預報工作;負責震情、地震災情速報;
(四)負責組織、協調地震發生後的抗震救災工作;
(五)負責全市地震監測台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地震群測群防工作; (八)負責承擔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並監督檢查;
(三)負責全市地震監測和預報工作;負責震情、地震災情速報;
(四)負責組織、協調地震發生後的抗震救災工作;
(五)負責全市地震監測台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地震群測群防工作; (八)負責承擔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公開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按照《即墨市政府公開信息編寫規範》和有關規定,分類和編排信息。
二、獲取方式
(一)主動公開
1.公開形式
本機關主要通過政府政務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同時,本機關還將採用以下輔助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通過廣播、電視、報紙、雜誌等公共媒體公開政府信息,製作印刷品公開政府信息。
2.公開時限
以本機關名義發布及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政府公開信息,自發布或變更之日起20 個工作日內通過上述方式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機關提出申請。
1.受理機構
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市地震局綜合科 。
2.申請形式
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包括數據電文形式)的申請。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口頭提出,由本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儘量描述詳盡、明確,如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3.申請辦理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及時辦理,能夠當場答覆的,將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 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確需延長答覆期限,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 個工作日。
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要素不完整、不準確,難以確定具體信息內容的,將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對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或該信息不存在的,將及時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