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緬分治

印緬分治,1885年,英國占領緬甸後曾宣布緬甸為英國的一個省。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英國為了繼續維持對緬甸的統治,根據1935年頒布的《印度政府組織法》,於1937年4月1日將緬甸從印度單獨劃出,使其成為英國直轄的殖民地。歷史上稱之為“印緬分治”。分治後的緬甸,名義上設有立法機構,實際上緬甸的統治權依然操縱在英國總督手中。為此曾激起緬甸人的多次反抗,並於1938—1939年間掀起了民族解放運動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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