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惠州金融業發展綱要(2007-2011年)》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發《惠州金融業發展綱要(2007-2011年)》的通知
- 印發機關: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金融業發展綱要(2007—2011年)》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惠州金融業發展綱要(2007—2011年)
為貫徹落實市第九次黨代會和全省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明確我市金融業未來5年戰略任務和發展方向,全面推進金融強市建設,為惠州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特制定本發展綱要。
第一部分 金融業發展的基礎和面臨的機遇
一、金融業改革發展成績顯著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金融業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城市發展定位,科學謀劃和推進金融業發展,妥善解決了系統性金融風險,金融業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開始轉入科學發展的軌道。金融業在我市經濟布局中的位置顯著提升,已成為現代服務業中的重要產業:一是基本形成了覆蓋全市城鄉範圍的金融服務體系;二是金融業保持良好發展態勢;三是金融業深化改革取得實質性成效;四是金融生態環境明顯改善;五是金融工作機制建設不斷完善;六是金融業對地方經濟的支持和促進作用顯著增強。
二、金融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我市金融業在健康、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金融產業貢獻度不高;(二)金融服務體系不夠完備;(三)資本市場發育不足,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失調;(四)區域金融發展不平衡,縣域金融服務功能弱化;(五)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滯後,信用中介體系缺位;(六)金融生態環境和信用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
三、未來5年我市金融業發展面臨的新機遇
市第九次黨代會提出未來5年我市將實施“六大戰略”,推進“十大建設”。對金融業而言,今後5年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因此,要高標準規劃我市金融業的發展,抓住機遇,迎接挑戰。
(一)金融業具備了跨越發展的良好條件。
我市經過改革開放30年的建設,已形成了一定的經濟金融規模和產業基礎,具備了推動經濟社會和金融業跨越式發展的良好條件。目前,我市巨觀經濟已步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良性軌道,經濟綜合實力邁上一個新的台階,經濟結構最佳化升級,經濟質量進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繼續提高,各項社會事業全面進步。基礎實、活力強、區位優的惠州市情,為我市實現經濟強市和金融強市的奮鬥目標積聚了力量。
(二)金融業發展空間更為廣闊。
隨著中海殼牌石化項目投產和中海油惠州煉油項目全面建設,惠州經濟發展後勁顯著增強,為我市金融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我市今後五年的主要奮鬥目標是著力打造現代石化數碼產業名城,在經濟總量上再造一個惠州。到2011年,全市生產總值達到1800億元,比2006年翻一番,年均遞增15%以上。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經濟的強勁發展必然帶動金融業的快速發展。
(三)支持金融業發展的政策環境逐步形成。
近年來,我市相繼出台了《關於加快金融業發展的意見》(惠府〔2007〕57號)和《關於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意見》(惠府〔2007〕112號)等政策措施,對資本市場、保險市場等發展做出部署和安排,為我市金融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四)全面開放為金融業發展增添了動力。
未來5年,我國將履行“入世”承諾,全面開放金融服務領域,從而有利於我市金融業引進國外金融資本、管理經驗、技術手段和人力資源,增添發展動力。
(五)經濟快速發展對金融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世界經濟發展規律顯示,人均GDP達到3000美元至1萬美元之間時,城市經濟將進入高速增長階段。我市人均GDP在2006年超過3000美元,目前正處在高速增長期。未來五年,預計我市經濟年均增長速度將保持在15%以上。同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創新型城市建設全面展開,和諧社會建設中各項事業也將加快發展,對金融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六)區域競爭對金融業發展提出了新的挑戰。
當前,珠三角城市和惠州周邊城市都在搶抓機遇,加快發展,我市金融業發展前有標兵、後有追兵。2006年末,在珠三角8個城市中,我市存貸款規模、居民儲蓄存款餘額、保費收入、保險深度、保險密度等主要金融指標排名靠後,與廣州、深圳等區域金融中心相比,我市金融業發展還存在很大差距。2006年,廣州、深圳等異地銀行在惠貸款餘額達到210億元,相當於惠州本地銀行貸款餘額的51%,極大地搶占了我市銀行業的市場份額。我市金融業如果不能抓住未來5年的有利發展時期,乘勢而上,不僅會拉大與先進地區的差距,而且還可能失去現有優勢被邊緣化。因此,我們必須增強加快發展金融業的機遇意識和緊迫感。
第二部分 總體思路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思路
根據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設珠三角東部現代化經濟強市和廣東省現代石化數碼產業名城,全市生產總值2011年達到1800億元,比2006年翻一番,經濟總量上再造一個惠州的目標要求,我市2007年至2011年金融業發展的總體思路是:緊緊把握歷史發展機遇,以深化金融改革、推動金融創新為動力,以擴大金融開放、加大金融招商引資為重點,以金融安全區建設為保障,建立健全與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高效、健康、安全的金融體系,全面推進我市金融業跨越式發展,全力支持惠州現代化建設,使金融業成為惠州市現代服務業中的支柱產業,增強金融對經濟的輻射和帶動作用,不斷提升惠州在珠三角經濟圈中的地位和作用。
具體歸納為四句話:一是大力引進和發展金融機構和中介擔保機構,完善金融服務體系;二是積極推動我市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改善企業融資結構;三是積極發揮金融助推產業發展和產業結構升級最佳化的作用,完善金融服務功能,促進經濟社會快速協調發展;四是完善金融監管體系,為金融業穩健運行保駕護航。
二、主要目標
(一)行業發展目標。
銀行業存貸款年均增長16%以上,2011年末分別達到2000億元和1200億元。
保險業保費收入年均增長15%以上,2011年末達到31億元,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分別達到3%和1200元/人。
股票和債券市場保持均衡發展,力爭今後5年有5—8家企業上市,全市直接融資比例達到20%。
(二)體系建設目標。
構建高效的銀行業服務體系。形成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外資商業銀行、農村金融機構等類型多樣、優勢互補、資金調度能力強、結算功能完備、中間業務較為發達的銀行業服務體系。新增5-8家金融機構。
建立主體多元、競爭有序、經營規範、充滿活力的保險業服務體系,努力建設保險產品研發、資金運用、人才管理的創新基地。
形成功能完備的證券業服務體系。證券業規範運行,穩健發展,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功能得到有效發揮,對地方經濟支持力度顯著增強。
積極發展各類金融服務及中介機構,形成機構集聚、功能完備的金融服務及中介服務體系。
(三)金融改革目標。
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取得成效,政策性銀行的功能得到拓展和發揮。
形成較為完善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完成農信社管理體制改革、產權制度改革和郵政儲蓄的商業化銀行改革,積極推進農信社改制為農村信用合作銀行,加大金融機構對“三農”的支持力度。
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不斷完善,金融業整體的資產質量、贏利能力、服務水平及核心競爭力顯著提高。
(四)生態環境目標。
金融信用體系建設取得實效,初步建立企業和個人徵信體系、信用評級體系,形成有效的金融信用管理制度,金融生態環境得到根本改善。
全市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比率控制在5%以下,法人單位的資本充足率達到8%以上。完成21家城信社和信託投資公司整體退市工作。
建立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監管部門和政府工作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有效的金融綜合監管體制。
嚴密防範和及時處置重大金融違法、違規案件,杜絕金融“三亂”,形成運行有序、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金融市場環境。
進一步健全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機制,金融風險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及時、高效處置。
第三部分 重點工作和保障措施
一、重點工作
(一)充分發揮金融的資源配置效能,加大對經濟的支持力度。
我市金融業要緊密圍繞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經濟發展,加快產業升級轉型,加強自主創新,大力發展石化數碼產業、民營經濟和縣域經濟的工作方針,主動加強信貸支持,保持與GDP增長相適應的信貸增長速度,實現產業政策與金融政策的有效融合。
積極引導金融重點支持大亞灣石化項目及其配套產業、優秀電子信息產業的技術研發和產業升級項目,做大做強我市石化和數碼兩大支柱產業。
積極引導金融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改善縣、區的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各縣、區重點企業和特色行業發展,壯大縣域經濟。
加強金融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在中心鎮、專業鎮大力推進中小企業貸款,大力改善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
加強金融創新,加大金融服務基層、服務“三農”的力度。在優勢農業龍頭企業中大力推進農業貸款和農業保險,提高農業產業化、集約化經營水平,改善我市經濟發展結構,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二)推進商業銀行改革,提升商業銀行的整體實力。
商業銀行是我市金融業的最大主體,商業銀行經營的好壞直接影響我市金融業的改革發展。因此,要大力推進商業銀行改革,促進商業銀行穩健、快速發展。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農業銀行股改的工作部署,積極支持我市農業銀行理順財產權益等股改工作,促進其順利完成股份制改造和上市。
大力支持我市商業銀行改善經營管理,深化人事體制和組織架構改革,提高扁平化經營和內部控制水平。通過機制創新和體制創新,不斷轉變經營觀念,增強發展活力,提高盈利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真正實現由傳統商業銀行向資本充足、質量和效益良好、服務優良、內控嚴密、營運安全的現代商業銀行轉變。
大力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鼓勵銀行業充分競爭,推動銀行業在增長方式和經營模式等方面的改革創新,不斷提高銀行業的競爭力和服務水平。
積極支持銀行業強化基層金融服務,鼓勵各商業銀行在中心鎮設立網點,改善鄉鎮金融服務不足的狀況。要加快銀行網點業務綜合化建設,合理增設營業網點和服務人員,完善流程服務,重點解決銀行櫃檯“排長龍”問題,提高客戶滿意度。
(三)大力引進區域外金融機構進駐我市。
當前,要改變我市金融主體比較單一的局面,擴大我市金融規模,提高金融開放程度和金融服務水平,必須大力引進境內外金融機構到我市設立分支機構。因此,各級金融主管部門和金融機構要以《惠州市加快金融業發展的意見》為契機,落實“走出去、請進來”的工作方針,充分利用地緣優勢,主動拜訪廣州、深圳、香港等地金融機構,爭取他們到我市設立分支機構。要繼續辦好每年一屆的金融論壇,吸引國內外著名學者、專家、政府高層和金融機構高管參與,提高我市形象和知名度。通過物質獎勵和一系列的優惠政策,爭取未來5年有5—8家外地銀行進駐我市。
(四)加快農村金融改革,構建多層次的“三農”服務體系。
按照“明晰產權關係、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的要求,進一步加快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促進農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和經營機制的轉換,使農村信用社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擔風險的市場主體。堅持為“三農”服務的經營宗旨,改進服務方式,完善服務功能,使農村信用社真正成為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繫農民的金融紐帶。
積極引導郵政儲蓄銀行走市場化、商業化經營之路,充分發揮鄉鎮經營優勢和融資功能,加強農業信貸業務,為新農村建設發揮重要的金融支撐作用。
促進農業發展銀行的商業化經營轉型,在立足支農的基礎上,拓寬其業務範圍,不斷加大對地方農業經濟的信貸投放力度,使之成為農業信貸體系的重要一員,為構建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揮積極的作用。
(五)加快保險業發展,發揮保險業穩定器和助推器的作用。
要把保險工作放到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中考慮,緊緊圍繞全市中心任務開展工作。要積極做好保險市場主體的培育和引進工作,爭取未來5年新增10家保險公司,使我市保險業市場主體達到35家。
積極拓寬保險服務領域,大力發展農業保險,建立農業保險扶持機制,利用保險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增強農業科技自主創新,推進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
大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出口貿易,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商業養老、意外和健康保險,完善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加大責任險開發力度,為高危工作人群提供保險產品,使安全生產得到保險保障,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進一步加強誠信建設,注重保險監督管理和行業自律機制建設,規範保險市場秩序,有效防範保險業風險。經過三至五年的發展,使全市保險深度和密度達到全省保險業中上水平,保險深度在3%以上,保險密度在1200元/人以上。保險公司服務意識、市民保險意識明顯提高,初步形成經營主體多元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經營方式集約化、從業人員專業化、政府監管法治化的保險市場格局。
(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加快推動企業上市。
加快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力爭2008年我市有2—3家企業成功上市,未來5年使我市的上市企業達到10家以上,上市企業直接融資比重有明顯提高。
市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工作領導小組要進一步加強統籌我市企業上市工作,強化證監部門、證券公司等部門的良性互動,建立服務企業上市的“綠色通道”。建立企業上市備選庫,針對擬上市企業的不同情況實施分類指導。對符合上市條件但暫時在經營和資金等方面存在困難的企業,幫助其解決困難,促其上市;對規模不夠但有潛力、有市場的企業,通過資產重組、併購等方式,幫助其創造條件上市;對高新技術型中小企業積極鼓勵扶持在中小企業板上市,並制定相關財稅政策給予扶持。加強對地方企業海外上市合規性、合法性指導,積極支持企業到國際資本市場融資。
大力發展證券業,支持聯訊證券做大做強。政府有關部門要對聯訊證券的日常經營和規範發展給予積極的支持,儘快妥善解決其歷史遺留問題,為公司持續健康發展奠定良好基礎;積極支持聯訊證券開拓新業務,如財務顧問、承銷發行等,使之成為綜合類證券公司,步入全國規範類券商行列,切實增強其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為我市地方企業上市融資等提供便利的平台。
(七)建立健全和完善金融中介機構。
根據國家政策和我市經濟發展需要,大力培育和引進資本市場中介機構。引導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和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等資本市場中介機構轉變觀念,最佳化股權結構,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做優做強。鼓勵境內外著名證券中介機構來我市開展業務。
重點發展商業性擔保機構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增強擔保機構的實力,規範業務運作,擴大擔保業務的覆蓋面。建立和完善擔保行業的監管體系、風險防範和控制體系,解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增強資本市場中介機構誠信執業和自律意識,加強對中介機構監管和指導,建立資本市場中介機構職業誠信制度,督促中介機構強化職業道德,嚴格規範運作,健全內控制度,有效防範風險。
(八)加快金融創新,提高服務水平。
未來5年,我市要重點推進“三大金融創新”:一是中小企業信貸創新。積極創新中小企業信貸的授信、審批、擔保和貸後管理等機制,主動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暢通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為中小企業的騰飛發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二是銀團貸款創新。針對我市大項目多的實際情況,大力推行銀團貸款模式,建立商業銀行機會均等、利益共享、風險分擔、互利合作的機制,降低項目的融資成本和銀行業的系統風險;三是推動金融技術創新。加快金融電子化建設,全面推廣現代支付方式。同時,積極推進金融業加強服務創新,提高服務質量,全方位、多層次滿足社會各界對金融業的服務需求,樹立我市良好的金融服務形象。
(九)實施人才戰略,壯大金融隊伍。
積極推進金融業人才制度改革,引入人才競爭機制和流動機制,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積極引進高水平、高素質金融人才聚集我市。加強與境外高等院校和專業培訓機構的合作,強化金融教育培訓,加大金融人才資源開發,鼓勵從業人員參加金融分析師(CFA)、金融規劃師(CFP)及各種認證考試。對引進的中高級金融人才,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解決其配偶就業、子女就學、經濟適用房購買等問題,使人才來得了、留得下,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
(十)妥善處理停業整頓城信社整體退市問題。
把城信社的退市工作作為我市打造和諧、誠信社會環境和經濟金融環境的一件大事來抓。堅持政府主導的原則,建立各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形成市直金融辦、銀監、人民銀行、財政、稅務、司法、工商等有關部門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制定城信社市場退出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原則、相關政策和具體要求,爭取儘快完成停業整頓城信社的市場退出工作,穩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二、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突出金融產業地位。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直接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金融引導資源配置、調節經濟運行、服務經濟社會,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全省提出建設金融強省的新形勢下,要深刻認識到金融不僅是資本集聚和配置的市場,它更是一個產業,而且是一個具有高增長、高附加值的產業。要充分認識到大力發展金融產業對促進我市產業升級,壯大我市第三產業,促進我市實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所具有的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全市要統一認識,高度重視金融業獨特而重要的產業地位,明確金融產業發展的具體目標,最佳化金融產業發展的環境,制定促進金融業發展的產業政策。
(二)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支持金融業快速發展。
1、成立市金融業發展領導小組和市支持金融發展諮詢委員會。市金融業發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市金融業的發展規劃、政策支持和風險防範,協助駐惠金融監管機構做好有關監管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為金融機構提供良好的綜合服務;市支持金融發展諮詢委員會為我市制定金融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提供專家諮詢服務。
2、設立“惠州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納入我市產業發展資金總體計畫,專項用於支持我市金融業發展。
3、落實市政府《關於加快金融業發展的意見》中的有關獎勵政策,鼓勵和獎勵境內外金融機構和各類金融人才來我市發展。
4、設立金融創新獎,對進行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活動成果顯著的金融機構及有關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5、為金融機構參與競爭市屬企業的資金業務、資產重組、諮詢顧問服務等,創造更多的機會。
6、工商部門應當簡化相關手續,為金融機構辦理註冊登記提供“一站式”服務。
7、人事、外事、公安部門應當簡化辦事程式,為金融機構的技術和管理人員申請辦理出國赴港澳手續、居留許可、簽證及戶口遷移等提供便利。
8、人事、公安部門應當為金融機構高層管理人員,在辦理調入和家屬隨遷手續、人才居住證等方面提供便利。
(三)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立優良信用環境。
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政府、企業和個人信用體系,儘快在全市範圍內建立共享的信用資源和失信處罰機制。強化信用信息平台建設,整合金融、工商、稅務、勞動、司法、海關等相關信息資源,建設信用信息查詢平台,實現互聯互通。規範信用中介服務體系,大力發展信用調查、信用徵集、信用擔保、信用諮詢等中介機構,通過網路平台建立“黑名單”通報制度,建立失信約束和懲戒機制。逐步形成信息採集全面、覆蓋面廣、統一規範的全市綜合信用體系。
(四)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創建金融和諧環境。
從法律、社會信用體系、會計審計準則、中介服務體系、規範企業改制及銀企關係等方面入手,改善金融業生存發展的外部環境,大力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實現經濟金融協調發展。
建立政府與金融部門互通機制,定期召開政府部門與銀行機構聯席會議,分析金融業運行態勢,通報全市經濟發展情況、重點項目進展情況和有關經濟政策信息,為金融機構確定信貸投向、調整信貸結構提供依據,暢通融資渠道,提高資金投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建立金融機構內部監控、監管部門外部監管、地方政府協助監管的金融風險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金融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探索建立新的地方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建立定期與日常監管信息交流制度與信息共享機制。
建立市金融風險預警體系和重大風險應急決策處置制度,加強對單個金融機構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監控和及時處置。積極與公安、紀檢部門配合,嚴厲打擊逃廢債等違法行為和開展反洗錢活動,維護良好的金融市場秩序,使我市成為金融生態環境良好的安全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