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正

印正亦作“ 印政 ”指通過對照比較,證明與事實相符,也指認可,也可指印花稅票。

亦作“ 印政 ”。 1.謂通過對照比較,證明與事實相符。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莊岳委談下》:“複數十年,無原本印證,此書(《水滸傳》)將永廢矣。” 明 王守仁 《傳習錄》卷中:“ 堯 、 舜 、 子之 之禪讓, 湯 、 武 、 楚項 之放伐, 周公 、 莽 、 操 之攝輔,謾無印正,又焉適從。” 清 李漁 《閒情偶寄·頤養·行樂》:“然則汝意云何?試言之,不妨互為印政。”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三:“而惟 錢籜石 ……五君,先後從事最久,遂開 乾隆 已後諸儒以金石之學印證經史一派。” 胡適 《後考》:“這個結論也和我的《考證》的結論相同。這種不約而同的印證使我非常高興。” (2).謂認可。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五:“其大剌麻學道能轉世者,則 達賴 、 班禪 印證之,得為胡土克圖。” (3).指印花稅票。 魯迅 《書信集·致唐弢》:“有書出版,最好是兩面訂立契約,再由作者付給印證,帖在每本書上。”參見“ 印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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