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在美國,印度教有古老傳統,內部教派龐雜。19世紀末傳入美國。
最早建立的是吠檀多協會,在印度稱羅摩克里希納教團。1893年印度人S.辨喜參加芝加哥的世界宗教大會,介紹該派並於1894年在美建協會,開設各種班,講解印度教最高教義“吠檀多”,強調通過知識之路(禪定、修持等)、行為之路(守戒律等)、虔信之路(信愛、皈依神)達到“梵我同一”,吸收了一些白人知識界人士。20世紀60年代以來印度大量移民來美,帶來各種派別。在民權運動影響下美國青年投入反文化運動、為印度教所吸引。其中“親證教團”、“超驗修定學會”等以瑜珈、禪定為中心的教團參加者最多。
“親證教團”由印度人P.禪喜於1925年傳入美國,將瑜珈禪定與強制瑜珈形式相結合。60年代後在美迅速發展。在美最有影響的“超驗修定協會”由M.瑜吉大師於1959年在美發起,於60—80年代在美形成超驗修定運動——“精神復興運動”,各大城市設有該派中心,電視廣播教授瑜珈修定本,許多美國人把它視為健身科學。此外“國際克里希納意識團”、“聖光傳教團”、“羅吉尼希禪定中心”、“尼亞難陀弟子會”、“尼蒂耶難陀弟子會”等等在美均有一定影響。現瑜珈修定術已深入美國文化,主流派基督教教會亦常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