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度尼西亞貨幣政策
- 所屬學科:經濟學
在70年代初,世界範圍的商品市場繁榮給印度尼西亞的傳統出口產品帶來了有效收益。特別是1973年的石油價格上張,使印度尼西亞石油出口增長,改善了其國際收支。而在19731974年,印度尼西亞出現了高達31%41%的通貨膨脹,印度尼西亞金融當局立即採取了緊縮措施,控制貨幣增長,壓縮信貸。但是,由於貨幣大幅度地貶值,使公眾對國家政策失去信心,這些努力沒有很快見效。1978年,印度尼西亞再次受到盧比貶值的通貨膨脹的衝擊,印度尼西亞政府努力推行穩定經濟發展計畫,同時再次實行了緊縮的金融政策和有節制的財政政策。如: 控制M1的增長,臨時凍結物價、對盧比實行浮動匯率管理。印度尼西亞中央銀行還採取了一些直接控制方法: ①由中央銀行規定商業銀行的貸款限額,並實行嚴格的監督,使整個商業銀行的實際貸款總額低於中央銀行所限定的貸款分配額。②中央銀行規定統一的貸款利率、再貼現率和再貸款利率,必要時可由中央銀行進行調整。③為加強商業銀行的吸收存款能力,政府對商業銀行的存款利率進行了加息補貼。④印度尼西亞還採取了一種較獨特的金融手段——“進口存款比率” 管理,即要求進口部門按進口額的一定比例,在銀行存款,印度尼西亞中央銀行可以根據需要調整這個比率。這個手段的目標是在通貨膨脹時期,回籠貨幣,控制進口。
但是由於印度尼西亞的金融市場欠發達,金融工具也不夠多,所以,印度尼西亞主要是採取了直接控制的體制,其手段主要是限制貸款的最高額,控制存款、貸款利率,實行利息補貼,統一外匯管理等。這種貨幣體制雖然有利於穩定國內的通貨膨脹,但不利於本國金融市場的發展,限制了國內商業銀行的積極競爭,也不利於發展市場化的調控體制。
80年代初,當第二次石油危機再次嚴重影響印度尼西亞的巨觀經濟時,印尼政府下決心開始金融改革,試圖以間接的貨幣管理體制來代替舊體制,同時將過去的以信貸規模控制為目標的貨幣政策轉變為利率控制目標的貨幣政策。此後,印尼中央銀行採取的具體措施包括: ①取消信貸最高限額控制。②取消對商業銀行的利率控制。③引進公開市場業務。1984年初,印尼中央銀行開始發行自己的債券,這種短期債券可充當銀行的超額儲備或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盧比準備,中央銀行通過債券買賣手段調節市場貨幣量。④1984年,印尼成立了兩個再貼現機構來補充儲備貨幣管理體制。這兩個機構負責對金融機構融通短期資金,並通過提供臨時性貸款鼓勵他們進行長期投資。⑤為了進一步發展貨幣市場,印尼中央銀行在1985年2月開始允許各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在他們之間或與中央銀行之間進行新的證券交易。⑥加強吸收外資。1985年和1986年,印度尼西亞兩次簡化外國投資申請,對外資採取優惠的政策措施。
印度尼西亞的金融改革加強了國內金融業的競爭,利率水平趨於合理,國內盧比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總額不斷增長。新的貨幣市場證券增加了金融當局管理控制貨幣和準備金的能力,同時也發展了國內的貨幣市場,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印度尼西亞逐步走向了市場化的管理體制,為其經濟穩定增長創造了較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