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研究
  • 外文名:India's national audit system research
  • 論文作者:張吉成
  • 導師:文富德
  • 學科專業:世界經濟
基本信息,中文摘要,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外文題名
論文作者
張吉成著
導師
文富德指導
學科專業
世界經濟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四川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8
關鍵字
政府審計 審計制度 印度
館藏號
F239.235.1
館藏目錄
2009\F239.235.1\1

中文摘要

印度國家審計體制是公認的開發中國家審計體制的典範,具有獨立性強、績效高的突出特點,無論是審計機關外部“立法型”領導體制、內部“單一垂直型”領導體制,還是科層制和網路型相結合的組織結構,以及對管理幅度和管理層次的設計、對集權和分權關係的處理、對內部控制制度的管理,都有值得稱道的地方,可以為我國國家審計體制的改革樣式提供參照。同時,從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形成機制來看,其公共受託責任導致的需求、漸進演化形成的過程以及對公共經濟權力進行監督的本質,對我國國家審計體制的改革方案具有很大的借鑑意義。印度與我國國情具有相似性,本文希望通過研究其國家審計體制的內容、績效、高效的原因,為我國的國家審計體制改革樣式、改革步驟,提供一些借鑑。 本文思路是:首先簡要介紹印度國家審計體制,接著評價其績效,然後分析印度國家審計體制高效的原因(主要從績效機制和運行機制兩方面),最後對印度國家審體制進行借鑑研究。本文重點研究了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績效以及績效機制的形成,目的是為我國國家審計體制改革提供借鑑。本文的難點在第二章《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績效評價》中的定量評價部分,因為對國家審計體制績效的評價本來就少有人問津,本文選用數據包絡分析法作為比較印度和中國國家審計相對績效的工具,較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本文創新之處:一是從政府起源研究著手,認為政府的公共受託責任是管理公眾事務,而國家審計的公共受託責任是對政府的公共受託責任進行認定。二是深入比較了中印兩國的國家審計體制,指出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績效幾乎是中國國家審計體制績效的兩倍。三是將組織結構理論、治理理論、內部控制理論等移植到國家審計體制研究領域,效果明顯。四是運用演進博弈理論對國家審計體制變遷過程進行研究,分析了印度國家審計體制變遷總是贏得多數支持的內在機制,以此探索中國國家審計體制改革中阻力化解的有效途徑。本文不足之處:一是由於數據收集得不夠完整,本文對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績效的DEA分析仍顯簡單。二是主要採用對比分析的方法,借鑑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經驗,對我國國國家審計體制改革進行研究,深入、系統的研究比較缺乏。 本文跳出國家審計研究拘泥於機構設定、內部職能等內容的常規,從政府起源研究著手,提出了政府起源於公共受託責任的思想。在此思想指導下,指出政府代理行為存在偏差,需要被監督。糾正政府代理偏差的方式有暴力革命、根本性的社會變革、漸進性的改革、公眾輿論、財政監督、法律監督、會計監督等眾多方式。國家審計監督只是其中之一;而且自身同樣承擔公共受託責任,區別點在於政府的公共受託責任是管理公眾事務,而國家審計的公共受託責任是對政府的公共受託責任進行認定。 本文將組織結構理論、治理理論、內部控制理論等移植到國家審計體制研究領域,效果非常明顯。例如,內部控制測試本來是審計用於被審計對象的專門技術,本文認為,印度國家審計也是一級組織,當然也可以作為內部控制測試的對象。因此,本文“以彼之道,還彼之身”,將內部控制測試用於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研究,比較透徹地說明了印度國家審計的內部控制制度。再如,本文不是空洞地宣稱印度國家審計的組織規模具有合理性,而是從組織邊界和組織規模兩個方面分析印度國家審計體制限定機構膨脹的內在動力,追根溯源地挖掘其規模合理性的必然性。 本文運用演進博弈理論對國家審計體制變遷過程進行研究,分析了印度國家審計體制演進變遷總是贏得多數支持的內在機制,以此探索中國國家審計體制改革中阻力化解的有效途徑。本文以印度國家審計體制變遷的實踐為基礎,嘗試將國家審計體制漸進式變遷模式定義為:在保持傳統體制運轉的條件下,逐步引入其他國家審計模式在實踐中已被證明有效的運行機制,分步漸進地調整國家審計體制,實現行政權力監督和提高全社會的整體福利。 本文由導言和五章共六部分組成。文章首先界定了研究對象——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然後分析評價並得出結論“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績效較高”,緊接著剖析印度國家審計體制較高績效的原因在於“組織結構科學、職權分配有效”,並進一步分析了高績效的印度國家審計體制是如何形成的,以此出發為中國國家審計體制改革提供借鑑。最後,本文提出了關於中國國家審計體制改革採取“人大制”方案的原因、方式及實施步驟。 導言部分介紹了論文選題的緣起、國內外研究現狀、理論分析工具和論文的基本框架結構。 第一章是對印度國家審計體制進行界定。首先,從國家審計主體、客體和環境三個方面勾畫了一個比較清晰的印度國家審計的面貌。從法律關係的角度理解,印度國家審計主體包括議會、國家審計機關和專職審計人員;客體包括被審計實體(印度各級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和內容(聯邦、各邦及其他機關或機構的賬目);審計環境是直接地或間接地作用和影響國家審計活動、國家審計行為以及國家審計績效的各種因素的總和。然後,本文分國家審計機關外部領導體制、國家審計機關內部領導體制、國家審計人員管理三部分梳理出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脈絡。接著,進一步指出印度國家審計是對政府的第三方監督,在印度國家機構中處於十分特殊的地位。 第二章評價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績效,說明其值得我們借鑑。評價分定性和定量兩種方法。其中,定性評價運用了標桿理論,將印度國家審計體制與世界上先進國家審計體制進行比較;定量評價運用了DEA分析法,將印度國家審計體制與中國國家審計體制進行相對績效比較。評價的結果表明,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相對績效是0.9999,而中國國家審計體制的相對績效是0.5412,前者幾乎是後者的兩倍。也就是說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績效幾乎是中國國家審計體制績效的兩倍。這是一個非常令人吃驚的結論。 第三章分析印度國家審計體制高績效的運行機制。文章從組織形式和組織職權兩個方面分析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績效。從組織結構的形式分析,印度國家審計體制採取了科層職能制和網路制相結合的組織結構,組織結構比較合理。從組織結構的職權分析,印度國家審計職權分配包括職權設計、職權運行和職權結果。其中,職權設計的關鍵是解決了管理層次和管理幅度的問題,職權運行的關鍵是處理好集權和分權的關係,職權結果的關鍵是建立起內部控制制度。 第四章剖析高效的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形成機制。本章借鑑了商品的研究方法,將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形成劃分成需求、供給和運行三項內容。指出:公共受託責任催生印度國家審計體制,但國家審計體制的變化與基本變數的變化之間有個時間差;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形成是一個漸進演化的過程,其變遷是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給共同推動下的漸進式過程;印度國家審計是一個系統,它有著作為一個系統存在和發展的所有條件,包括邊界、構件、資源流(輸入和輸出)及反饋,具有封閉性(結構穩定性)和開放性;國家審計體制的本質是公共經濟權力監督,不存在一個放之四海皆準的國家審計體制模式。 第五章借鑑研究。探討我國在當前的國家審計環境下,參考印度的經驗,可以採取的國家審計體制改革方案。本章首先簡要介紹了中國國家審計體制,指出當前的中國國家審計體制屬行政型國家審計體制,獨立性不足,績效較低,必須進行改革。然後討論了中國國家審計體制改革的流行觀點,提出中國可以借鑑印度的經驗,採取“人大制”模式,即國家審計機關向人大負責並報告工作。最後,提出中國國家審計體制改革可以分兩步走,第一步繼續沿著行政型模式發展,將國家審計的雙軌體制變為單軌體制,實行二級垂直管理模式;第二步,將各級審計機關從政府序列中獨立出來,直接隸屬於人大,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立法型審計組織體制模式。 總之,本文對印度國家審計體制的研究就是要運用績效評價、組織結構、演進博奕等理論來探討高績效的印度國家審計體制背後隱藏的奧秘——體制的運行及體制的形成,從而為我國國家審計體制改革提供一種理論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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