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巴政府雙邊關係協定

印巴政府雙邊關係協定,又稱“西姆拉協定”。印巴第三次戰爭後,印巴兩國政府簽訂的停戰議和協定。1971年11月,印度在蘇聯的支持下,對東巴基斯坦發動了武裝進攻,導致了兩國外交關係在12月6日中斷。戰爭結束後,1972年6月17日—7月2日,印度總理英·甘地和巴基斯坦總統布托在印度西姆拉舉行會談。經過反覆討論,兩國在會談結束時簽署了《印度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雙邊關係協定》。7月15日和25日,該協定分別由巴國民議會和印內閣批准後,正式生效。協定的主要內容有:(1)雙方同意“一步一步地逐漸恢復兩國關係和使兩國關係正常化;(2)兩國同意結束迄今為止一直在損害兩國關係的衝突和對抗;(3)兩國都願意通過談判或共同商定的其他和平手段解決它們的分歧,保證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和平共處,尊重彼此的國家統一、領土完整、政治獨立和主權;(4)兩國政府將採取在它們權力範圍內的一切步驟來防止進行針對對方的敵對宣傳;(5)兩國軍隊在規定的時間內撤回到兩國邊界線的各自一側;(6)在查漠和克什米爾,由1971年12月17日雙方停火而形成的實際控制線,應當受到雙方的尊重,任何一方不得損害對方的利益;(7)任何一方不得不顧雙方的分歧和法律上的解釋而單方面謀求改變這條控制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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