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華僑教育研究會

印尼華僑教育研究會是荷屬華僑學務總會研討華僑教育的組織。1917 年 7 月在爪哇泗水舉行第一次會議,制定華校國小課程標準:初級國小科目為修身、國文(含商業、商業檔案、信札)、國語、算術(含珠算)、體操、唱歌、圖畫、手工、縫紉(男生不學)等科。高級國小科目為修身、國文、算術、商業(含商律, 女生不學)、簿記、歷史、地理、家事(含縫紉、烹飪,男生不學)、理科、體操、唱歌、圖畫、手工、外國文(英文)等科。規定戒用體罰。

1926年 6 月在爪哇日惹舉行第二次會議,作出下列決定:(1)制訂華僑教育宗旨為: 養成健全之華僑,發揚中華民族精神,培植適於南洋之充實生活能力,增進各民族感情。(2)普及國語,各華校教師須用國語和語體文,不得用方言和文言文授課。(3)嚴禁華僑兒童和學生吸菸。(4)華校宜注意道德訓練, 以養成健全國民不私不苛、急公好義為目標。1927年後因經濟困難停止活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