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食品藥品重大信息報告制度,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2)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落實國家和省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落實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3)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監督。貫徹執行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及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推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4)落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用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對上述品種進行專項整治。
(5)負責全區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擬定區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6)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負責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7)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8)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促檢查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9)承辦區政府以及區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