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區衛生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台區衛生局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路線、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區衛生改革與發展的具體措施,編制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全區衛生工作政策、技術規範、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
(2)擬全區區域衛生規劃,組織實施衛生規劃和醫療衛生行業服務要素準入制度,統籌、規劃、協調衛生資源的配置。
(3)擬訂全區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格醫療的綜合管理。
(4)擬訂全區婦幼衛生、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區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工作;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工作。
(5)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措施,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協調有關部門貫徹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發布法定報告的傳染疫情信息。
(6)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的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組織高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協調區政府的相關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施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7)負責對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全行業的監督和管理,實施醫療機構和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許可制度;貫徹執行中、省、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的政策、規範、標準,建立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8)負責推行無償獻血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
(9)組織制定全區醫學科技發展規劃,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醫藥衛生科研、新技術引進推廣、衛生科技交流、醫療衛生對外交流合作活動,管理衛生外援工作和全區重點學科建設工作。
(10)承擔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責任,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11)擬訂全區中醫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區中醫醫療、教學、科研工作,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開發。
(12)負責區委、區政府確定的區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大活動和重大會議的醫療保障工作。
(13)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醫藥學會、協會等學術團體、機構的工作。
(14)負責全區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承擔區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5)制定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檢查指導全區衛生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6)負責全區衛生統計信息工作,監督管理醫療收費價格和全區衛生事業經費的使用。
(17)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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