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台區商務局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內外貿易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擬訂全區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投資促進、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推進全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3)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商務發展、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培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區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4)建立健全商務行政綜合執法機制體制,承擔牽頭全區協調和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全區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全區流通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5)承擔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建立健全全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照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6)研究起草全區商品流通和餐飲、住宿、洗浴、美容美髮等現代服務業的規範性檔案,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酒類、拍賣、典當、報廢汽車、舊機動車交易等特種行業的監督管理(含家電下鄉工作、家電下鄉以舊換新工作);負責畜禽定點屠宰市場(豬、牛、羊)管理的相關工作。
(7)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落實國家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內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8)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
(9)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負責外貿發展基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的選定;負責進出口產品的統計及信息發布。
(10)牽頭擬訂我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工作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業發展。
(11)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
(12)負責對外援助工作,管理多、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中國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13)負責同國內外投資者及各類經濟團體、工商企業、金融組織、商務機構的聯繫和投資合作,組織各種形式的聯絡、投資考察、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和招商洽談活動。
(14)擬訂我區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職能。
(15)承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