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發票指市、縣稅務機關記錄發票的印製、發放和結存的帳簿。 發票一般應由稅務機關統一設計式樣,在指定的印刷廠印刷,並設定專門管理髮票的機構或專責人員負責對發票的印刷、保管、領發工作。為了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及時掌握髮票動向情況,負責發票保管的稅務機關和專責人員,必須建立印刷發票(領用) 登記簿,逐筆記錄發票印刷入庫、發出和結存的情況。
考慮到發票的印製和領用的對象不同,印刷發票(領用) 登記簿可採用分類帳簿,即按照印製發票和領用發票的不同內容和對象分類進行登記,利用這種記帳方法,可以及時反映和監督各類發票的動態變化情況,及時檢查發現各種發票的印製和領用在帳簿中的記錄是否正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