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賓定律

卡賓定律由美國國外華人,經濟學知名教授卡賓·槳司在2011年6月提出,據說卡賓教授是在與一名中國經濟學教授聊天時偶然感悟的該定律,並根據談話內容言簡意賅的表述了該定律的內容,並由中國教授翻譯成中文。目前該定律已在經濟學、金融學、市場行銷學、運營學、心理學、統計學、會計學等領域等有廣泛的套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卡賓定律
  • 提出者:卡賓·槳司
  • 提出時間:2011年6月
  • 套用學科經濟學
內容,舉例,

內容

假設下面三個條件成立:
1、多數人的價值取向可以代表社會群體
2、有錢人是爺
3、最少有5塊錢的人才能被人稱為爺
則可得出結論:
1、有5元錢,有人會稱你為爺,有人則不然,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對應爺的數字。
2、在有5塊錢是爺的時候,不恰當對待稱你為爺的人,就會變成最少有10塊錢才是爺,不恰當行為導致付出更多的成本才能做爺。
3、當所有人都有5元錢的時候,有5元錢就不能再被稱為爺,即爺對應的最低價格標準會隨著爺數的上升而上升。

舉例

運營學學科中的套用,甲乙兩家公司分別為購買方和供應方,甲方和乙方的合作是建立在每年50萬元的購買協定中,甲方作為乙方的重點合作對象,享受被乙方稱作為爺的待遇,但後來因為甲方對乙方的工作不重視、不配合,並存在經常性延誤付款等行為,導致乙方另外尋找重點合作對象,不再把甲方稱作為爺。甲方不再能享受被稱為爺的待遇之後,為了重新和乙方建立關係,維持當爺的正常待遇,將原來的50萬元協定費用提升到100萬元,付出了更多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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