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莎軌則

卡莎規則(Kasha's rule)是電激發分子光化學中的一個原理。它表示:分子所發射的光(螢光或磷光)只能從某一多重態中的最低態激發。此規則是美國光譜學家麥可 卡莎於1950年提出的。這規則可用弗蘭克-康登因子(Franck-Condon factors)解析。

卡莎規則(Kasha's rule)是電激發分子光化學中的一個原理。它表述:分子所發射的光子(螢光或磷光)只能從某一多重態中的最低態激發。此規則以美國光譜學家麥可 卡莎(Michael Kasha)的名字命名。
描述和說明:
此規則是與了解激發分子的發射譜有關;一個處於電基態(假定為一單態S0)的分子吸收一個光子(與光子的波長有關),可激發到一系列的高電子態(用Sn表示,n>0),但按卡莎規則,則只能從最低的激發態發射光子。由於只能由一個狀態產生髮射,這規則告訴人們:發射的波長與激發光波長無關。
這規則可用弗蘭克-康登因子(Franck-Condon factors)解析:一對量子數不同的振動能級;弗蘭克-康登因子表示這二能級波函式間的重疊;重疊越大;分子從較高轉到較低能態越快。當二個振動能極接近時,重疊為最大。大多數分子激發態的無振動能級全都很接近。因此,較高能態很快達到較低能態,這樣的過渡稱為內轉變(internal conversion).S1和S0間的能隙是較大的。因而就發螢光。
激發態間的能隙大時,卡莎規則就不適用。
參考文獻 “Kasha's rule"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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