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彼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

卡特彼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於2012年06月2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建堂,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在總公司範圍內開展以下工作:(一)受所投資企業的書面委託(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向其提供下列服務:1.協助或代理所投資企業推銷、出售和出口或以經銷的形式銷售所投資企業的自產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 2.為所投資企業提供運輸諮詢等綜合服務; 3. 為所投資企業提供產品生產、,銷售和市場開發過程中的技術支持、員工培訓、企業內部人事管理等服務; 4. 協助或代理所投資企業採購和進口該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和生產所需機械、零部件、元器件和原材料; 5.購買及銷售所投資企業的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 6.在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同意和監督下,在所投資企業之間平衡外匯; 7.協助其所投資企業尋求貸款及提供擔保;(二)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可向其所投資企業提供財務支持;(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代理、經銷或設立出口採購機構(包括內部機構)的方式出口境內商品,並可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出口退稅;(四)在中國境內設立科研開發中心或部門,從事新產品及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轉讓其研究開發成果,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五)向母公司及境內的任何企業提供研究開發和相應的技術服務;(六)向母公司提供諮詢服務,為其相關聯公司提供與其投資有關的市場信息、投資政策等諮詢服務;(七)承接母公司和關聯公司的服務外包業務;(八)向所投資企業的產品的國內經銷商、代理商及與公司、其母公司或其相關聯的公司簽有技術轉讓協定的國內公司、企業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九)購買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系統集成後在國內外銷售,如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不能完全滿足系統集成需要,可在國內外採購系統集成配套產品;(十)在其所投資企業投產前或其所投資企業新產品投產前,為進行產品市場開發,從母公司進口與其所投資企業生產產品相關的母公司產品在國內銷售;(十一)為其所投資企業提供機器和辦公設備的經營性租賃服務,或依法設立經營性租賃公司;(十二)為母公司生產的產品提供售後服務; (十三)進出口權及分銷權,包括:1)卡特彼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及投資者的控股關聯公司的產品及同類產品(特定商品除外)的零售(如開設店鋪,另行批報)及批發;2)自營商品進口;3)採購國內產品出口;4)佣金代理(拍賣除外);5)商品進出口;其他相關配套業務等。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卡特彼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
  • 成立時間:2012年06月21日
  • 總部地點:無錫市新吳區新榮路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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