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朗提奧法典(Kaliantiaw Code) 菲律賓古代法典,共18條。頒布於1433年。這部法典用了相當多的篇幅規定維護封建統治者利益以及尊卑等級關係。例如規定“隨時準備還清你所欠首領的債務”;懲罰“養惡狗咬其首領苦”,以及“破壞首領檔案者”。抗拒主人的奴隸應被溺死。甚至規定“凡拒絕將其美麗的女兒嫁給首領的兒子者,或故意欺騙將其匿藏者”,將“終身為奴隸”。法典又對宗教予以嚴密保護,瀆神者將受到嚴厲懲罰。另外,還有一個涉及契約法的條文:“凡訂立以貨易貨交換食品的契約應按字面完全履行。”這部法典規定了十分嚴酷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