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履吉

明代人,登萬曆二十六年進士,後做官,頗有政績,深受人民擁戴。

基本介紹

  • 本名:卜履吉
  • 字號:字中立
  • 所處時代:明代
  • 主要成就:登萬曆二十六年進士
卜履吉
[明]字中立,與訥齋,明·順天府江寧吳江人。登萬曆二十六年(一五九八)進士,任泉州府推官。官兵憲。行書師章草,簡勁無媚骨,望之肅然,類其為人。《客座贅語·存徵錄》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35·政績志·文秩2·明·推官·卜履吉》節《田亭草》載:
“卜履吉,江寧人。由進士萬曆二十六年任泉州府推官。
天性廉約,糲飯藜羹以為常。
每奉檄之旁郡,減騶從,裁廩食,兢兢惟恐擾民。
治獄不以鉤距為明,不以棰撲為威,霽顏悅色導之使言,而傾耳受之。人感其矜惻,靡弗輸情吐窾。
奏牘上官,悉出手裁,舞文者擺指,乾謁者屏跡。
一署郡,一攝邑,俱以廉平仁恕稱。
建州獄起,當事者坐以大逆,所株連重辟甚多。履吉陰亹亹為之申雪,主者心動,卒差次輕比,多所全活。
秩滿,署上考,七邑口碑載道。”
據《明史·列傳113·趙煥》:“(萬曆)四十年……兵部主事卜履吉為署部事都御史孫瑋所論。煥以履吉罪輕,擬奪俸三月。給事中趙興邦劾煥徇私。煥疏辨……”則卜履吉在萬曆四十年(1612年)前還官至兵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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