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興縣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局主要是負責組織並實施旅遊相關方面的管理,局長是劉國升,負責主持全局工作。
領導信息,職能,
領導信息
姓名 | 劉國升 | 職務 | 黨組書記、局長 |
分工 | 主持全局工作 | ||
姓名 | 王長清 | 職務 |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
分工 | 分管旅遊工作 | ||
姓名 | 李曉兵 | 職務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工 | 分管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工作 | ||
姓名 | 胡彬 | 職務 |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辦公室主任 |
分工 | 分管紀檢、辦公室工作 | ||
姓名 | 卞建立 | 職務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工 | 分管文化工作 |
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文化藝術、文物保護、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文化藝術、旅遊、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縣文化藝術、旅遊、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改革。 (三)擬訂全縣文化藝術、旅遊、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文化藝術、旅遊、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旅遊、新聞出版產業的交流與合作。 (四)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負責全縣社會文化、文物、博物館事業;負責全縣圖書館、藝術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五)推進全縣文化藝術、旅遊領域的公共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組織實施旅遊景區(點)開發工程;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基層文化設施、旅遊項目建設;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藝術、旅遊活動。 (六)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負責監管從事演藝活動、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 (八)組織開展旅遊業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點旅遊產品的開發;培育和完善全縣旅遊市場,研究擬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規劃及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鎮、街道的旅遊工作;負責全縣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引導全縣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工作;指導全縣旅遊信息網建設;貫徹執行國家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監督實施全縣旅遊行業技術標準,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指導旅遊度假區和其他重點旅遊建設項目的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出國旅遊政策,組織開展全縣旅遊對外合作與交流;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九)負責全縣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 (十)擬訂全縣動漫、遊戲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產業發展。 (十一)擬訂全縣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 (十二)歸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監督實施;按照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規定管理文化娛樂市場、藝術品市場、音像市場、美術品市場、文藝演出市場、出版物發行市場、印刷業市場、動漫遊戲市場、電影市場、文物市場、網際網路上網經營服務營業場所;負責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放映等經營活動的管理。 (十三)負責全縣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全縣印刷業、出版活動和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四)負責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監管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出版物內容監管工作,指導並依法審核出版物的出版計畫和選題;組織指導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刷和發行工作;制定全縣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承擔組織協調工作。 (十六)審核、申報地方單位創辦的正式報紙和出版省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審核、申報報紙開版、刊期和期刊開本、頁碼等項目的變更;負責境外一般出版物印製的審核、申報和管理;負責全縣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工作。 (十七)審核、申報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的設立。 (十八)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負責出版物的進出口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