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興縣博奧學校

博興縣博奧學校

博興縣博奧學校是一所從幼稚園到國中的12年一貫制的現代化寄宿制學校。學校以“為孩子的一生幸福奠基”為辦學方向,以“創辦政府信任、學術認可、家長學生滿意的學校”為辦學目標,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走內涵發展之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興縣博奧學校
  • 類別:的現代化寄宿制學校
  • 在校生:2571人
  • 辦學方向:為孩子的一生幸福奠基
學校簡介,學校課程,管理體制,

學校簡介

博興縣博奧學校
博奧學校建校四年,以文化立校,文化強校,形成了“負責、博學、能群”的校園文化和先進教育理念:1、關注教育的公平,為學生積澱成長的自信。2、以生活啟思教育讓教師享受事業的幸福。3、構建和諧校園,使學校成為師生依戀的家園。
現在,學校辦學規模已達到國小30個班,國中40個班,在校生2571人,發展成為濱州市最具特色的現代化寄宿制學校。先後取得了山東省規範化學校、濱州市優秀教研單位、博興縣教學示範校,2007年承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十一五”規劃課題。
學校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專門設立舞蹈室、陶藝室、校園博物館等,並逐漸形成了自己特色的校本文化。黃曰嶺老師的收藏室,經常迎接外地考察團的參觀。黃曰嶺老師也帶出了一批小“收藏家”,成為學校一道亮麗的風景。

學校課程

2008年11月18日上午,縣劇團董紅軍團長和青年演員李曼曼來到博奧學校,為孩子們上了精彩的一堂扽腔課。在五年級一班,董團長與孩子們共同欣賞了《好親家》,劇中兒媳對婆婆“不孝”到“孝”過程,給孩子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時,孝文化的理念也進一步得到傳承。在六年級二班,董團長親自指導宇寧等同學,眼法、水袖的基本動作及造型。孩子們在學習一個個動作中,領略到了傳統文化的魅力。
扽腔是發源博興縣高渡村一代的地方劇種。該劇種所需的道具、人員相對較少,容易在民間自發組織;加之劇目大多反映生活中鄰里關係、婆媳關係等與百姓密切相關事件,在上世紀初,扽腔曾盛行於博興、廣饒一代。隨著經濟發展,人們生活方式的變化。扽腔已瀕臨失傳。博興縣政府,組織專人發掘整理,現該劇中已被列為國家級為物質文化名錄。博奧學校重視民族文化的傳承教育,繼開設古董鑑賞課、少年武術操後,扽腔是博奧學校開設的又一特色校本課程。(

管理體制

為實現我校“創辦政府信任、學術認可、學生和家長滿意的學校”的辦學目標,依據<山東省普通中國小管理基本規範>的基本要求和博興縣教育局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規範、競爭、高效的管理體制和科學合理的評價機制、分配機制、監督機制和激勵機制,努力推進素質教育。以師生髮展為本,最佳化教育資源,堅持走內涵發展之路。全員管理,全面育人,精細運作,注重細節。努力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激發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實現學校的快速、健康、和諧、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於教職工專業成長,有利於學校健康發展的原則。
2、堅持精幹、統一、高效的原則。
3、堅持責、權、利相統一,重實績、重貢獻的原則。
4、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5、堅持全員聘任、雙向選擇、優勢互補,合理流動的原則。
6、堅持多勞多得、優勞優酬、效率優先的原則。
三、管理制度
實施校級班子分工負責制。校委會為決策機構,處室為管理、監督、協調、服務機構,各學段為實施機構。
1、構建學校全面質量管理體系,逐步實現依規、依法治校,完善監督、檢查、考評、獎懲機制。
2、實行中層幹部競聘制度及處室、學段述職評議制度。
3、實施“名師工程”,引導教師愛崗敬業,提高專業素養。
4、努力推進後勤服務社會化,提高服務質量。
四、實行校長負責制
1、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全面負責,統一領導,對外代表學校,對內行使學校的人權、財權、管理權。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
2、校長辦公會系學校的最高決策機構,由校級領導組成。學校重大行政問題由校長辦公會決策,校長有最後決策權。
3、校長在上級黨委和教育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按教育規律辦事,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接受學校黨組織的工作監督和教代會的民主監督。
4、校長聘任中層幹部,中層幹部對校長負責。
五、中層幹部、教職工聘任制
實行崗位聘任,依據相關政策,定編定崗,科學設崗,以崗定人,全員聘任,雙向選擇,聘任為主,志願為輔。
(一)聘任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
2、平等競爭,最佳化組合,注重整體效益。
3、崗位聘任,競爭上崗,分級負責,層層聘任。
4、2005年及以後取得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實行評聘分開。
5、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對2001年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實行契約制管理。
6、停薪留職和勤工儉學者經學校研究同意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二)參聘人員範圍
所有在職教職工。
(三)聘任程式
聘任工作在校長辦公會的統一領導下進行,依據部門崗位職責和部門設崗情況,由校長辦公會下達各部門幹部及教職工編制。
1、中層幹部競聘
(1)採用民主推薦、自薦和自然過渡方式產生候選人。
(2)在全體教職工大會上候選人發表競聘演講。
(3)競聘委員會和教職工進行民主評議。
(4)校長聘任,黨支部審批。
(5)中層幹部三年聘任一次,每年根據民主評議情況進行調整。
2、教職工聘任
(1)個人認報並填寫《崗位任職申請書》。
(2)依據考核結果、任職條件,由有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教師聘任由分管校長會同教導處和年學段負責聘任。處室職員的聘任由分管校長會同各處室負責聘任。對教師和職員的聘任結果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3)按聘任許可權組織聘任,簽訂聘約書,持證上崗。
(4)教職工一年聘任一次。
3、班主任聘任
(1)教師都有承擔班主任工作的義務。
(2)個人認報並填寫《崗位任職申請書》或按照工作需要安排。
(3)依據考核結果、任職條件,由有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由分管校長會同年學段、德育處、教導處負責聘任,聘任結果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4)班主任一年聘任一次。
(四)關於受聘、拒聘、試聘、落聘
1、受聘
受聘人員在受聘期間享受《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聘任契約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其工資福利待遇按所聘任職務兌現。
2、拒聘
拒聘的教職工,要向學校遞交拒聘申請書,經批准可到外單位聯繫工作,由教育局辦理有關手續。
教職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聘,否則從拒聘之日起,學校將對其停發工資,並責成其在退還學校規定的有關費用後予以辭退。
3、試聘
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試聘處理,試聘期一般為一年。
(1)違反《博奧學校教職工違紀處理規定》中的有關條款者。
(2)出現責任事故受行政處分者。
(3)在本系列第一輪競聘中未聘用者。
(4)搞有償家教,造成惡劣影響者。
(5)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6)符合班主任任職條件的教師,拒絕擔任班主任者。
試聘期間不參加當年評優、選模、晉職。試聘人員不享受結構工資。
4、落聘
因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嚴重違反《博奧學校教職工違紀處理規定》,損害學校形象者為落聘;連續兩年試聘的人員為落聘。
落聘人員待聘期間的生活待遇由單位按月發放最高不超本人工資的固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為專業技術等級工資、技術工人為技術等級工資、普通工人為普通工人等級工資),最低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0%。連續落聘3次仍競爭不到崗位的教職工,根據管理許可權將其檔案轉交縣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代理,按市場機制推薦就業。
(五)關於解聘、辭退、辭職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給予解聘或辭退,停發工資。
(1)政治上同黨中央的方針政策相牴觸者。
(2)不注重道德修養,品行不端,損壞教師形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3)無視《教師法》要求,嚴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
(4)鬧不團結,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領導,亂髮網路信息,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幾經教育不改者。
(5)受聘期內堅持調動、經商等不安心工作或在外單位兼職,警告後仍不改者。
(6)年度考核不合格試聘一年仍不合格者。
(7)違反《博奧學校教職工違紀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者。
(8)擅自外出應聘者。
(9)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者。
(10)利用工作之便占用公物或向家長索要錢物者。
(11)有其他嚴重影響學校聲譽行為者。
2、校委會成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解聘或辭退
(1)利用職權貪污或謀取私利者。
(2)職權範圍內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且推諉扯皮,不主動承擔責任者。
(3)不注重道德修養,品行不端,損壞教師形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4)在學期末考評中,“不滿意”票達到20%者,實行誡勉;“不滿意”票達到40%者,辭職或免職。
(5)教育局考核不合格者或其建議免職者。
(6)連續兩年被誡勉者。
(7)違反《博奧學校教職工違紀處理規定》中有關條款者。
3、辭職和調出
教職工辭職和調出應提前一學期提出辭職或調出申請,校長辦公會研究,每年暑假期間辦理辭職或調出手續,不按規定時間提出辭職或調出申請者,學校將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六、教職工服務期制
教師通過在職進修取得碩士學位後,服務期不得少於五年;獲得省特級教師、齊魯名師、教學能手等榮譽稱號者,服務期不得少於五年;獲得市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師和學科骨幹教師及縣級名師者,服務期不得少於三年。違反規定者,服務期每少一年交納學校培養費壹萬元。
在職教職工報考公務員、離職研究生等須經學校同意後方可報考。
七、結構工資制
按照上級檔案精神,從工資中的績效部分每月人均劃出200元構成結構工資,結構工資由出勤工資、工作量工資、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
1、出勤工資:按每人每月30元設立,按《博奧學校辦公考勤制度和出勤工資發放辦法》執行。
2、工作量工資:按每人每月120元設立,依據《博奧學校學科教師工作量工資考核和發放辦法》和《博奧學校職員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發放。
3、績效工資:按每人每月50元設立,按《博奧學校班級團隊負責制與班級工作績效考核方案》、《博奧學校教師期末綜合評價辦法》、《博奧學校職員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發放。
八、崗位目標責任制
1、建立“誰聘任誰管理誰考評”的管理考評機制,加強對所聘人員崗位目標的過程管理。各處室、學段主任依據學校總體目標,就不同崗位制定具體的崗位職責與要求。
2、聘用的教職工,上崗前要認真熟悉本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實施細則,上崗後要嚴格履行。對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要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堅持“點圓”式工作法,任何崗位,必須不講條件的完成工作任務。
3、實施責任追究制。對不履行職責或不能正確履行職責,給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不良後果的,追究相關責任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4、依據博奧學校對教師、職員和幹部的考核評估方案,對聘用人員(分教師、職員、幹部三大系列)進行全員、全面和全程考核,每學期考評一次,一學年綜合考核一次,考核情況記入個人業務檔案,並與評優、聘任、晉級、職評嚴格掛鈎。教職工考核以處室學段為單位組織實施。
5、學校考核工作小組負責對處室學段的整體考評和對各處室、學段考核結果的審核。考核領導小組為:
組長:蓋君明
組員:周晉忠賈愛華劉玉芳郭軼順
九、附則
1、本方案使用於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2、在崗一線教師男53歲、女50歲以上者,因身體等原因不適應現任工作的,個人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可以調整崗位;在崗教職工確因身體健康的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本人提出申請,持市級以上醫院證明,經學校研究同意後報教育局批准,方可辦理病休退養,待遇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3、長期離職者扣發全部工資。
4、一學期內累計請假10天以上者,考核不能為優秀;學年內累計請假達到兩個月及以上者,兩年不能參加評優選模,職稱評定時間順延一年;教職工學期內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解除其現任技術職務聘書聘約,予以低聘。
5、教職工產假期間發全額工資,產假期滿而未能按時上班者按事假處理。
6、經學校批准的教職工個人進修學習,一年內不享受結構工資。
7、結構工資按一年十個月發放。
8、本方案每年修訂一次,在實施過程中,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矛盾時,服從上級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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