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縣物價局

博白縣物價局是縣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縣價格調控、價格(收費)管理、價格監督檢查綜合工作的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博白縣物價局
  • 股室:3個
  • 性質:正科級政府部門
  • 下設單位:2個
下設機構,股室職能,主要職責,

下設機構

內設3個股室(辦公室、價格管理股、收費管理股),兩個單位(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價格認證中心)。

股室職能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檔案、電報、資料的收發、批分、核稿、會務組織和各項工作的催辦、督辦。負責機關文秘、政務公開、檔案、文印、接待、後勤的管理和保密、安全保衛、車輛、財務以及資產管理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辦理局管幹部和下屬單位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和退休工作以及年度考核、勞動工資、福利、培訓和職稱推薦上報等有關事項。負責局綜合檔案和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的草擬。
2、價格管理股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頒布的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和房地產等價格政策,研究制訂價格的結構調整和價格改革方案。負責工農業產品、經營服務、房地產、公用事業等價格管理,在價格分工審批許可權內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方案。研究提出價格管理的範圍、原則和辦法;審核有關部門上報的價格方案。負責市場價格總水平調控,綜合平衡、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的價格工作,協調處理價格爭議,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工作。做好價格宣傳、統計、信息等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
3、收費管理股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頒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事業收費等政策法規,調查、審核和報批全縣範圍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性服務收費項目標準。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和收費員培訓以及治理亂收費減輕企業、農民負擔等工作。負責組織完成上級下達征訂各種價格刊物任務。依法核發全縣範圍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員證》。
4、價格監督檢查分局: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縣物價局的委託、組織、指導、協調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檢查、糾正、處理價格違法行為;受縣物價局的委託對價格違法案件進行審理和協助價格行政複議及訴訟工作;組織指導職工監督組織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明碼標價工作,監督檢查明碼標價的執行情況;負責價格誠信、受理價格投訴舉報工作;受縣物價局的委託追收價格違法案件罰沒款;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價格認證中心:主要從事價格認證工作,對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包括土地、房地產、資源性資產、理賠物、抵押物、應稅物、無主物、事故定損、工程造價及其他各種標的)的價值進行價格鑑定、認證、評估。

主要職責

博白縣物價局主要職能是:
1、貫徹執行和監督實施國家和自治區價格法律、法規規章。
2、擬定價格政策、價格結構調整和價格管理體制改革的建議、計畫、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負責價格綜合平衡,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價格工作,處理價格爭議,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形成。
4、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定商品和收費的作價原則、作價辦法,制定、調整分管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重要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報上級價格部門和上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5、組織、指導、協調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檢查、糾正價格違法行為,審理價格違法案件。
6、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和收費年審。
7、建立價格監測體系,組織成本調查,指導價格諮詢、價格鑑證、價值評估等價格事務工作。
8、培訓價格收費工作人員。
9、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價格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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