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村簡介
大部分村民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歸的農耕生活。村集體收入每年只有3萬元左右,農民人均純收入不到2000元,村集體經濟相當
薄弱。
博村發展
為此,新上任的村兩委班子首先從自身做起,加強學習,努力提高班子的整體素質,力爭儘快建立一支有凝聚力、戰鬥力,帶領全村百姓脫貧致富。呈現出“人人思進步,個個謀發展”的良好勢頭。2000年,黃山市重點項目——黃山松柏高爾夫鄉村俱樂部落戶奕棋鎮。該村緊緊抓住這一發展契機,從項目征地、工程施工、到後期基礎設施的完善,村兩委積極做好配合工作,全力維護、營造好投資環境。該項目徵用我村山場100餘畝,征地費每畝是1萬元,我們用50萬元支付村民補償費,剩餘50多萬元與博村林場置換了50畝土地,用於進一步開發,廣大村民對這一決定非常擁護。兩年後,屯溪工業園——九龍新區落戶我村,在新區建設中,原置換的50畝土地迅速增值,一下子就為村集體帶來近百萬元的收入。
在九龍新區建設步伐加快的同時,村借勢發力,又果斷地拿出160萬元村集體資金,在園區征地蓋標準廠房出租。現在由村里出租廠房興辦的龍邦科技每年可為村集體增加近20萬元的收入。此舉不僅為村資產的保值增值闖出了一條新路,同時也有效地緩解了一些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不足的問題。我們還觸覺到為園區提供綜合性的服務將是園區發展必不可少的一環。為此,村兩委多次研究並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決定盤活村級集體資產,建一座集辦公、商住於一體的多功能綜合服務大樓。2005年,在區、鎮兩級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多方籌資300萬元,建成一座五層面積達4400平方米的村級綜合服務大樓。現工程即將竣工投入使用。該大樓每年可為村集體增收30多萬元。
該村兩委在遵循增收節支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為民辦實事、辦好事。2003年,投入4.5萬元用於農網改造;2004年,又投資15萬元修築村中水泥路面,投資6萬元改善水利設施;2005年,投入70多萬元為村民安裝自來水,全村285戶90%都用上了潔淨衛生的自來水。對於60歲以上的老年人,村里每年都拿出一定資金進行慰問;對於本村學生考取大中專院校的都給予不同數額的獎勵。同時,還積極配合鎮黨委、政府組織失地農民開展勞動技能培訓,解決本村100餘戶農民的就業問題。短短五年間,我村從2000年時的村集體經濟年收入3萬元發展到現在的50多萬,農民人均純收入也由不足2000元增加到4000多元,村中水、電、路等基礎設施進一步得到改善。如今的博村已由當初的貧窮落後變成了集工業、娛樂、休閒為一體的寶地。
人文地理
博村位於屯溪區西郊九龍新區中心位置,緊鄰高爾夫球場和黃山機場,現有農戶265餘戶,935人,黨員50人,其中預備黨員2人。耕地面積880畝,林地山場150畝。近年來,在鎮黨委的領導下,村兩委圍繞九龍新區的建設,積極發展二、三產業。2012年村級集體經濟收入57餘萬元,村民人均純收入達1.3萬元。
作為國家農業部授予的全國村級財務管理示範村、省民政廳確定的全省農村社區服務中心試點,博村先後被評為省“‘五個好’村黨組織標兵”、市級“先鋒村”、區“平安村”。博村能取得今天的成績,除了區、鎮黨委、政府的大力關心和厚愛外,更多的是得益於博村多年形成了:一個好的發展思路和目標、有一個團結好的班子、有一套規範的工作機制、帶好了一支黨員隊伍。
2008年村兩委班子換屆。兩委班子團結、戰鬥力強。班子配齊配強後,村兩委根據博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現狀,進一步明確了博村的發展方向和目標:“服務園區建設,緊緊抓住區、鎮的大開發、大建設、大發展機遇,通過招商引資、項目帶動做大做強集體經濟,加快農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加強農民的就業技能培訓,不斷增加農民收入。” 思發展、謀發展是擺在兩委幹部心中的頭等大事,形成了統一的思想。凡涉及村中的重大事情,“先兩委統一思想,再全體黨員統一思想,最後統一村民代表以及村民的思想”。這既是村兩委工作的指導思想、更是兩委班子具體工作方法。與此同時,兩委還通過建章立制,進一步規範工作機制。定期召開村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重大問題實行“一事一議”制度,提高廣大人民民眾參政議政的積極性。對村中事務實行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方位公開並接受監督。有規範的財務制度,嚴格按章辦事,有章可循地管好、用活村級集體資產。2008年,村兩委緊緊按照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一抓規劃編制。編制村莊建設規劃、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規劃。二是抓農業結構調整。通過項目帶動,大力發展現代農業。第三是盤活集體資產,不斷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第四是大力發展公共事業。
在兩委班子的共同帶領下、在村黨員幹部的共同努力下,博村舊貌換新顏:從原來集體經濟年收入僅有3萬元發展到現在集體經濟年收入超50萬元;從過去農民人均純收入由不足2000元到現在農民人均收入達到1.3萬元;村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村內公共基礎設施和各項事業都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和發展。博村老百姓正朝著新農村的康莊大道邁進。
村務活動
為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開展村集體財產股份制改革試點工作精神,根據農業部《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農經發〔2007〕22號)和《安徽省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皖農經〔2009〕232號)等法律法規,以及《屯溪區城市化區域村集體財產股份制改革實施意見(試行)》,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村改革前的基本概況
本村位於屯溪區奕棋鎮 西 部,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止,共有在冊戶籍人口 851 人, 有非經營性房產 3 處,約 870 平方米,有經營性房產 2 處,約 4300 平方米。村共有集體耕地、林地、水面等農業用地 1050 畝,其中耕地 850 畝、林地 30 畝、水面 170 畝。
二、股份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以明晰產權為主體、創新經營機制、完善分配方式、健全監管體系為核心,與時俱進、解放思想、大膽探索,通過股份制改革,把集體財產折股量化到人,實現“資產變股權,村民當股東”,形成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管理體制、經營機制和分配方式,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保障股東合法權益。
(二)基本目標
通過推行股份制改革,力求達到:
1、資產存量清楚,價值總量真實;
2、產權主體明晰,股權設定合理;
3、組織機構健全,監督管理體系完善;
4、經營機制靈活,資產保值增值責任落實。
三、村資產現狀和處置
(一)到2013年6 月 30 日止,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賬面餘額為:
總資產 13622108.81 元;
總負債 1405812 元;
淨資產 12216296.81 元。
(二)經清產核資小組清理,清產核資結果(不含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作價)為:
總資產 14808902.74 元;
總負債 6000 元;
淨資產 14802802.74 元。
(三)經村民代表大會確認,確認結果為:
總資產 1480902.74 元;
總負債 6000 元;
淨資產 14802802.74 元。
(四)土地資產
村共有集體耕地、林地、水面等農業用地 1050 畝,其中耕地 850畝、林地 30 畝、水面 170 畝。
土地等資源性資產既不作價入賬,也不進行評估,既不進入淨資產。資源性資產(土地)執行現行國家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徵用按規定補償農戶後其集體留存部分,由基準日(即截止日)在冊原始股民享受。
(五)剩餘淨資產的處置
經清產核資後的集體淨資產為14802802.74 元,其中用於社員量化14802802.74 元。
(六)資產量化對象及量化辦法
1、本社區股權分配分為土地股和人口股,確定土地股為2 股,人口股為 1 股。股份分配截止日為2013年 8 月 31 日。
2、土地股股權分配:
(1)、一輪承包土地並沒有經過土地調整的人員享受土地股全股(包括現已死亡人員)。
(2)、一輪承包土地人員,因工作戶口農轉非享受公務員身份(含事業編工作人員)享受土地股1股,其他原因農轉非享受土地股2股。
3、人口股股權分配:
(1)戶口在我村的人員享有人口股股權分配,空掛戶、原戶口在我村現已死亡人員,戶口不在我村的人員不享受人口股權分配(除第5條外)。
(2)因婚遷入媳婦及其婚生子女、戶口在我村的人員享受人口股全股。
(3)全家子女都是女兒的(2個及以上),因婚遷入女婿及其婚生子女,戶口在本村的,指定其中一個女婿及其婚生子女享受人口股全股,其他女婿及其子女不享受股權分配。
(4)家有兒子,女兒婚嫁戶口未遷出的,其因婚遷入女婿及其婚生子女,戶口在本村的不享受人口股權分配。
(5)因服役、服刑人員戶口遷出的享受人口股。
(6)股份分配截止日後出生、死亡、遷入、遷出的人員股份不再調整。
(7)在現有資產範圍內,股東數不隨人口自然增減變動,吸收新股東必須經本社股東代表大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