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大中華亞太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是博時基金髮行的一個QDII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博時亞太精選股票現匯QDII
- 基金類型:QDII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博時基金
- 基金管理費:1.80%
- 首募規模: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927
- 成立日期:20141203
- 基金託管費:0.3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對亞太國家或地區企業的深入分析,運用價值與成長相結合的投資策略,力爭獲得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亞太國家或地區企業的相關金融工具。
投資範圍具體包括:一是大中華地區企業,包括中國大陸、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企業在境外幾個主要證券市場(如美國證券市場、倫敦等歐洲證券市場、東京、香港、台灣、新加坡證券市場)發行的股票、存托憑證及其他衍生產品等;二是其他亞太國家或地區企業,包括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加坡、印度等眾多亞太國家或地區企業在亞太區證券市場發行的普通股、優先股、存托憑證及其他衍生產品等;三是亞太國家或地區的房地產信託憑證等其他權益類證券;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住房按揭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類證券;銀行存款、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基金如ETFs等、結構性投資產品、金融衍生產品,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
投資範圍具體包括:一是大中華地區企業,包括中國大陸、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企業在境外幾個主要證券市場(如美國證券市場、倫敦等歐洲證券市場、東京、香港、台灣、新加坡證券市場)發行的股票、存托憑證及其他衍生產品等;二是其他亞太國家或地區企業,包括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加坡、印度等眾多亞太國家或地區企業在亞太區證券市場發行的普通股、優先股、存托憑證及其他衍生產品等;三是亞太國家或地區的房地產信託憑證等其他權益類證券;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住房按揭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類證券;銀行存款、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基金如ETFs等、結構性投資產品、金融衍生產品,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核心-衛星”配置策略。
“核心”配置策略是指本基金將基金資產的40%-75%投資於大中華地區企業,包括中國大陸、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企業在境外幾個主要證券市場(如美國證券市場、倫敦等歐洲證券市場、東京、香港、台灣、新加坡證券市場)所發行的股票、存托憑證(DR, Depositary Receipts)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衛星”配置策略是指本基金將基金資產的20%-55%投資於其他亞太國家或地區企業,包括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加坡、印度等眾多亞太國家或地區企業在亞太區證券市場發行的普通股、優先股、存托憑證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本基金“核心”加“衛星”股票投資比例合計不低於基金資產的60%。
本基金主要投資市場包括: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紐約股票交易所、美國股票交易所及那斯達克市場。
此外,本基金亦可投資於亞太國家或地區的房地產信託憑證等其他權益類證券;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住房按揭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類證券;銀行存款、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基金如ETFs等、結構性投資產品、金融衍生產品;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本基金對固定收益類證券的投資比例為基金資產的0-35%,對現金或者到期日不超過一年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本基金將主要採取“自下而上,精選個股”和“價值策略為主,成長策略為輔”的股票投資策略,輔助以金融衍生品投資進行套期保值和匯率風險規避,以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本基金固定收益類證券的投資以保證組合流動性的品種投資為主,作為股票投資的輔助手段,而非以承擔高風險為代價來追求高額回報。
“核心”配置策略是指本基金將基金資產的40%-75%投資於大中華地區企業,包括中國大陸、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企業在境外幾個主要證券市場(如美國證券市場、倫敦等歐洲證券市場、東京、香港、台灣、新加坡證券市場)所發行的股票、存托憑證(DR, Depositary Receipts)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衛星”配置策略是指本基金將基金資產的20%-55%投資於其他亞太國家或地區企業,包括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加坡、印度等眾多亞太國家或地區企業在亞太區證券市場發行的普通股、優先股、存托憑證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本基金“核心”加“衛星”股票投資比例合計不低於基金資產的60%。
本基金主要投資市場包括: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紐約股票交易所、美國股票交易所及那斯達克市場。
此外,本基金亦可投資於亞太國家或地區的房地產信託憑證等其他權益類證券;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住房按揭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類證券;銀行存款、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基金如ETFs等、結構性投資產品、金融衍生產品;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本基金對固定收益類證券的投資比例為基金資產的0-35%,對現金或者到期日不超過一年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本基金將主要採取“自下而上,精選個股”和“價值策略為主,成長策略為輔”的股票投資策略,輔助以金融衍生品投資進行套期保值和匯率風險規避,以獲得長期、穩定的收益。本基金固定收益類證券的投資以保證組合流動性的品種投資為主,作為股票投資的輔助手段,而非以承擔高風險為代價來追求高額回報。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每一同類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幣種與其對應份額的認購/申購幣種相同;
3、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4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該類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選擇現金分紅方式的外幣基金份額獲得的現金紅利為相應幣種的外幣,其每份額分配金額根據人民幣份額的每份額分配數額按照匯率進行折算,具體見招募說明書。
5、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人民幣份額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人民幣份額面值;對於外幣份額,由於匯率因素影響,存在收益分配後外幣份額基金份額淨值低於對應的基金份額面值的可能。
2、基金收益分配幣種與其對應份額的認購/申購幣種相同;
3、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4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該類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選擇現金分紅方式的外幣基金份額獲得的現金紅利為相應幣種的外幣,其每份額分配金額根據人民幣份額的每份額分配數額按照匯率進行折算,具體見招募說明書。
5、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人民幣份額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人民幣份額面值;對於外幣份額,由於匯率因素影響,存在收益分配後外幣份額基金份額淨值低於對應的基金份額面值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