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因公臨時出訪管理工作,承辦審核、報批本市範圍內的單位派遣(組)出國、赴港澳地區和邀請外國人來南雄訪問的有關事項。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本市有關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雄市外事僑務局
- 地點:南雄市
- 類型:外事僑務局
- 主要職責:組織接待來雄訪問的外國友好人士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南雄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南雄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雄編〔2010〕04號),設立南雄市外事僑務局,在市政府辦公室掛牌,市外事僑務局是處理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工作的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本市有關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指導、協調處理涉及港澳的事務,了解和掌握國際及港澳地區重大經濟信息,並提出有關措施和建議。
(三)組織接待來雄訪問的外國友好人士以及其他重要來賓,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接待工作,承辦市領導的對外接待事宜。
(四)辦理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護照、通行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五)承擔對外民間交流和締結友好城市的聯絡、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涉外的官方、半官方和重要的民間來往事宜。
(六)依法保護華僑、歸僑、僑眷、港澳同胞的合法權益,做好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組織歸僑、僑眷的聯誼活動。
(七)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款物的受理、報批、管理以及監督工作。
(八)參與引進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人才、技術工作,並對已引進的重點僑資項目進行跟蹤服務,指導和扶持歸僑、僑眷創辦企業等經濟實體。
(九)做好歸僑、難僑的扶貧、救濟工作。
(十一)協同新聞媒體做好對外宣傳工作,聯繫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做好海外僑務工作。
(十二)負責來雄從事公務活動的外國記者的接待和管理。
人員編制
市外事僑務局機關行政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其他幹部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