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宛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陽市宛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陽市宛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陽市宛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地區:南陽市
  • 所屬部門: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領導

局長:馬煒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起草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措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區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公共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措施。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措施,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措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措施;負責全區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全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執行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辦法。
(十)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落實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人力資源市場股。
(三)工資福利股。
(四)人事股。
(五)紀檢監察信訪室。
(六)勞動關係股。
(七)調解仲裁管理股。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九)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公室(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公務員管理股
(十一)科技幹部管理股。
(十二)社會保險管理股。
(十三)就業促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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